

武夷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时间:2010-04-09 08:52:30 来源: 作者: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成才,促进我校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称号
1、评选范围: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校生。
2、评选表彰的称号:个人有“文明标兵”、“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单项积极分子”;集体有“优良学风建设先进班”、“文明班级”。
3、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进取心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言行文明礼貌,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学生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方法良好,勤奋努力,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居年段前列;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卫生习惯和身心素质健康良好,体育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综合积分在85分(含85分,下同)以上,无补考课程,未受过任何处罚。
2、文明标兵条件
学年综合测评总分居系前列,并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其他同三好学生条件。
3、学习标兵条件
学年智育测评加权积分总分居系前列,并积极参加学习竞赛活动获奖;其它条件参照三好学生条件(1)、(4)。
4、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起骨干作用;其他同“三好学生”条件。
5、单项工作积极分子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1)、(3);工作认真,积极肯干,成绩较显著,学习刻苦,成绩中上;在各单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学年综合积分在75分以上,未受过任何处罚。
5、“优良学风建设先进班”、“文明班级”条件:
见《武夷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和《武夷学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条件。
三、评选的名额比例:
“三好学生”、“学习标兵”、“文明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工作积极分子”各占系学生数的3%;“优良学风建设先进班”、“文明班级”各占全校班级数的20%。各类称号的名额由学生处分配给各系。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学生处主管,由各系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实行“公开平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评选原则。
3、严格按“班级民主推荐,系评选小组评选,学生处汇总审核,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评选小组由各系领导、辅导员等组成。
4、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审批表由各系组织填写,“先进集体”还须附上3000字以上的文字材料,审批表由各系党支部签章后上报学生处。
5、各系在评选系级学生先进个人的基础上,可评选校级的“三好学生”、“学习标兵”、“文明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工作积极分子”,但名额条件要从严把握,总数不超过学生数的15%,系级评优评先的具体评选规定可参照本办法精神,自行制定。
五、表彰办法:
对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学习标兵”、“文明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工作积极分子”和“先进集体”,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发给证书或奖状,在全校通报表彰,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