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11年福建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1-11-28 14:30:58 来源: 作者:
各高校辅导员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以及全国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辅导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课题立项工作。现将2011年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各高校辅导员。
二、选题范围:围绕《福建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2011年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自拟选题。应以实证调查为主。不受理与课题指南范围之外的选题申报。
三、课题申报: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十份,于2011年12月20日前寄送至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资,电话:0591—22868289,13405962667,邮编:350108),并将电子版发送到sgxfdy@163.com,主题注明“2011年辅导员专业委员会课题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立项:对于申报的课题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获得立项的课题,给予1000元的经费支持。立项的课题列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五、过程管理:课题研究期限截止于2012年5月20日,课题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并在2012年2月15日前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书面报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
六、立项课题实行结题审核制度。符合下列条件者,予以结题:
(一)科研成果在相关专业类CN刊物上发表或者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
(二)未发表相关成果,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结题材料及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达到立项预期要求的,可以给予结题。
七、资助经费于课题结题后一次性划拨。课题经费管理依各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注意事项
今年立项课题不超过20个。本科高校可推荐申报课题1-2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推荐1个申报课题。鼓励组建学校课题组或组建跨学校课题组申报课题。
附件:一.福建省高等辅导员专业委员会2011年课题指南
1.大学生社会政治心态调查研究
2.大学生依法表达诉求的实证调查及优化建议
3.大学生使用微博、社交网站及移动上网状况、影响评价及学校跟进工作的办法研究
4.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与对策研究
5.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和工作质量研究
(附件可到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上下载)
福建省高等学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