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4-01-08浏览次数:661


18日,校党委书记庄祥生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福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福建省《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及指导案例。校领导吴承祯、梁方杨昇、廖斌、郑细鸣、董青松出席。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认真把握主旨要义。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要加强党纪宣传教育。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要严格精准执行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断开创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局面。要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历史担当和主体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意识形态工作。要树立大宣传工作的理念,全校各单位要负起意识形态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构建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校广泛参与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等“四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要建强守稳意识形态阵地,强化对网上网下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严格制度落实,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准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全面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意识形态责任追究机制。

会议指出,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意见》规定的政商交往原则及指导案例的内涵要义,对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确把握理念方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会议强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重商亲商、勤勉尽责、崇实戒虚、敢作善为、重信守诺之风,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在校企合作方面积极作为,敢于决策、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讲诚信、守契约,推动清而有为蔚然成风。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始终追求境界高线、守牢纪法底线,做到“五个坚持”,推动亲而有度成为自觉。突出严管厚爱,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亲真清的干部撑腰鼓劲。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纳入校内监督检查、巡察等重点内容,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保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