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校党委书记庄祥生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校领导梁方、杨昇、廖斌、郑细鸣、董青松出席。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确立了全民普法的法定地位,系统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定位、工作体系和重点任务,为新时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系统规范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各项制度,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提供了根本法治依据。

会议强调,要深学细悟明方向,在学懂弄通中把握精髓要义。全体中心组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把这两部法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履职培训的必修课,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带头宣讲阐释,走进学院部门、走进课堂、走进师生,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法律精神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贯到底、见实效。要依法治校强效能,在知行合一中优化治理体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指引,全面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持续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学治校、依规履职办事,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法治教育融入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日常教育管理和社会实践,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法治实践、警示教育,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法治教育,打造具有闽北特色、武夷特征的法治育人品牌。要凝心铸魂聚合力,在润物无声中构筑精神家园。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各项要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办学育人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主题创建活动,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结合学校民族预科班办学实际,用心用情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精准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以暖心服务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常态化排查化解校园各类风险隐患,守住安全底线、稳住和谐大局,以校园之稳服务社会大局,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