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新型智库2023年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2-18浏览次数:364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要求,切实提高我省新型智库服务省委决策的质效,我校将组织开展省新型智库2023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智库单位或研究团队。在研2022年新型智库研究课题项目负责人不作申报对象。

二、申报方向

各智库或研究团队可根据专业优势,从研究课题方向(附件1)中选择一个方向,并结合自身研究条件、专长,进一步细化选题(在多个方面具有优势研究能力的研究机构可酌情多申报)。研究课题方向外自行选题的,需在申报表中提供500字以内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三、申报要求

1.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2.提供《申报表》(附件2)11份、《评审意见表》(附件3)21份纸质版并刻盘电子版交至科研处。联系人:陈淑端,联系电话:5136218。

四、课题经费

立项的课题支持经费参照智库办往年同类课题水平,并根据课题的研究分量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课题结项

1.结项条件:重大研究课题提交4万字总报告,形成2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并在《智库专报》刊发,或经省智库办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重点研究课题形成3万字总报告,形成1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并在《智库专报》刊发,或经省智库办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研究成果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已在各类刊物刊发的不得报送。

2.结项时间:2023年9月30日。部分课题研究成果根据省委决策需要提前报送。

3.研究成果存在弄虚作假,与批准立项研究设计明显不符,首次评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评审鉴定仍不合格的,立项项目将予以撤销。项目未通过验收或被撤销,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付未使用的项目经费通过原渠道退回。

 

 

    附件:附件1:福建省新型智库2023年研究课题方向.docx

2.附件2:福建省新型智库2023年研究课题申报表.docx

3.附件3:福建省新型智库2023年研究课题评审意见表.docx

 

 

科研处

                      2023年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