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与食品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性实验室管理条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次数:36

茶与食品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性实验室管理条例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学探究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茶与食品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特建立开放式自主学习实验室,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在此实验室进行实验设计、科技活动、课题研究、毕业论文实验。为使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活动能够规范有序、顺利高效地进行,特此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一、开放性实验室采用开放与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实验室既要对学生开放,让学生有较大的自由度在实验室完成实验和科技制作,又要进行必要的管理,保证实验室活动安全有序。

  二、开放实验室的管理主要由专职实验人员负责,吸收部分学生参加。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负责对学生实验作出必要的指导,负责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需经过申请、批准程序。首先填写实验申请书,有明确的课题研究,实验目的,有完整的实验方案设计(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简单步骤,实验方法等),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四、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根据实验情况写出实验心得。

  五、开放时间一般为学生课余时间,不能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影响其他教学环节。

  六、进入实验室学生要爱护实验室公物。开放实验室设备管理实行损坏赔偿制度,对损坏的设备要登记并按价格酌情赔偿。不得把实验设备拿出室外。

  七、进入实验室学生要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注意实验室安全和人身安全,保持实验室环境干净、整齐。

  八、开放实验室实行登记制度。凡在实验室内做实验的师生均要填写相关登记表。

  

  

                              茶与食品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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