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与食品学院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茶与食品学院志愿者注册工作,加强注册志愿者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学院团总支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二章 注册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茶与食品学院在校生。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注册机构
茶与食品学院团总支为志愿者注册机构,学院学生会团总支志愿者服务队具体执行注册工作。
第六条 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纸质志愿者申请表,填写年级、班级、专业、特长、联系信息等,信息不全者不予通过注册,即完成志愿者注册。
(二)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注册者信息将被统计进入志愿者信息库。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八条 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园规章制度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三)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 志愿服务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 组织机构
(一)茶与食品学院团总支负责全院注册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二)学院团总支志愿者服务队负责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工作,志愿者注册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
第十一条 日常管理
(一)学院团总支志愿者服务队应建立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学院团总支志愿者服务队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注册志愿者培训工作主要由学院团总支志愿者服务队及各组织实践活动的社团负责,对注册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学院团总支志愿者服务队及学生社团应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权益。探索和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帮助。
六、附则
1、本条例由学院团总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茶与食品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