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课程补考管理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6-29浏览次数:611


    为了严格补考管理,保证补考质量,特对我校的补考工作作如下规定。

1.补考的对象

1)课程期末考试成绩≧30分,但又未达到60分者,予以一次补考。

2)申请缓考被批准者。

2.补考的试卷

补考试卷应与期末考试试卷同时命题,应等份量、等难度,为AB卷之一,当A卷(或B卷)为期末考试用卷时,其相应的B卷(或A卷)则为该门课程的补考用卷。

3.补考的时间

开学后两周内。补考学生必须在此时间参加补考,各学院(部)应将具体科目补考时间与地点通知到学生。

4.补考的组织

教务处负责补考工作的协调和全程质量监控,各教学单位负责补考工作的具体安排。

5.补考的工作程序

补考试卷收集、汇总、封装、签名后由各补考组织单位保密保管。

补考科目与学生名单的确认及补考通知打印与发放。

考务工作人员集中、培训与工作分工安排。

考试科目、考生、考场及其考表编排、复核并公布。

考试科目及试卷印刷份数确认。

补考试卷印刷与分装。

监考培训、考场布置。

监考。

补考试卷的批阅、成绩上报与试卷归档。

决定升、留级与退学。

6.课程补考的成绩,鉴于补考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及时补上学习的欠缺,同时也为了促进学生利用假期自觉温书学习,提高补考的通过率,补考课程的成绩可以补考卷面成绩加假期自学成绩计算,前者占80%,后者占20%。后者凭考生假期该门课程的自学复习笔记、习题解答、学习心得体会、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证明材料由课任教师认定后酌情评定成绩。各学院(部)也可根据本学院(部)的特点,另行提出补考成绩评定办法,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7.补考工作的有关纪律

1)补考学生必须遵守《武夷学院考场规则》、违纪作弊者按《武夷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罚条例》处理。

2)考务工作人员及有关教师必须遵守《武夷学院考场规则》、《武夷学院考试监考守则》及学校有关规定,若有违反规定构成教学失职或事故者按《武夷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武夷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武夷学院茶与食品学院联系电话:0599-5137553
学院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