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教学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0-09-02浏览次数:109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教学经费的管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教学经费的开支范围

    教学经费指所有用于教学方面的经费 ,包括教学维持费、教学设备费、实验室建设费、教学管理费等。

    教学维持费。指教学经常费,是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的日常消耗,包括教学正常耗费,以及新专业开办费、生产实习费、毕业论文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教改配套经费、体育维持费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专项支出。

    第二条  教学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教学维持经费必须用于与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并依据预算规定支出。 教学经费不能开支接待费、加班费或其他补贴,以及非教学活动的差旅费。

    二、教学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坚持专款专用、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用于指定的与教学直接相关的项目支出。

    第三条  教学维持费支出范围

    一、教学正常支出范围

    1、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的修订费用,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有关的人员培训费,教学研讨会费用。

    2、试题库费用,图书文献资料费用(含多媒体课件费、声像和纸质资料费、检索费和印制费等)。

    3、购买课程教学所需的低值易耗品、材料,包括器材、教案纸、笔、教具、挂图、教学用书等费用。

    低值易耗品指金额上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但又不属于材料,单价在 8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或物品;单价在 800元以上,但不能独立使用的元器件、配件等(应随主机作附件增值处理的仪器设备的零配件除外)。单价在 800元以上,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物品不属于低值易耗品,归入材料范围。

    4、教学设备的维修费、零配件购置费;实验室的零星维修。

    5、教学正常费结余可购置零星价低的教学设备。

    二 、新办本科专业开办费使用范围

    1、新办专业设置的调研、专家论证经费;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调研差旅费;专业教学研讨会经费配套;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相关费用等。

    2、新办专业教学文件费用(教学大纲修订、审定等)。

    3、新办专业师资培训费用。

    4、新办专业的图书文献资料费用(含资料费、多媒体课件、光盘等声像资料等),试题库费用。

    5、新办专业实验室设备购置费。

    三、教改配套费使用范围

    1、教学研讨会差旅费、会务费等。

    2、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的配套经费;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经费。

    3、在我校召开省级以上教学研讨会议的各项会议费用(会务费、车辆接送费、会议伙食费等)。

    4、组织参加全国和省内的大学生竞赛的教师旅费、其他竞赛费用;由教务处主办的全校性大学生各项竞赛的有关费用。

    5、学校组织的教师技能竞赛的有关费用。

    6、与教学、教师、实验室评审、检查、验收等有关的费用。

    四、毕业实习费使用范围

    毕业实习经费包括实习生往返差旅费、交通运输费,管理费,聘请校外教师指导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费,以及师生实习期间的办公费、邮电费、环境卫生费(包括扫帚、蝇拍、杀虫药品和集体生活必需的低值品)等杂费。

    毕业设计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需要的资料费、复印费、打印装订费;毕业设计(论文)所需要的实验材料、元器件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教师及外聘人员指导费。

    五 、体育维持费

    体育维持费用于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包括各种球类、冰鞋、跑鞋、铁饼、标枪、铅球等器材)和运动服装的购置、修理,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

    第四条 教学设备经费使用范围

    教学设备经费只能用于各系部购买教学仪器,以及教学仪器设备更新。

    第五条 实验室建设费使用范围

    实验室建设费用于实验设备添置及实验室改造和维修等。

    第六条 教学管理费使用范围

    教学管理费使用必须坚持相关性原则,用于教学和办公用品消耗,教学管理方面的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等。教学管理费严禁用于个人科研旅费和其他个人业务的支出。

    第七条  教学结余经费管理

    一、各系部、各部门在使用所下达经费时,允许其他结余经费转入教学经费使用,但不可逆向划转,教学经费不能转为其他经费使用。

    二、学校提倡与鼓励各系部用教学经费以外的经费结余购买教学仪器设备。

   第八条  教学经费监督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的财务制度,对教学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应建议更正,拒不更正的不予办理;监察审计处对教学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年度审计。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