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申报2015年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组织广大教师认真讨论,并在此基础上保质保量地撰写申报材料,积极申报。 2、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项目,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项;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项目,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3门。 3、项目申报原则。(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项目原则上应以具体学科专业为依托,主要包括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资源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构建了涵盖创新创业意识课程、创业业务课程、创业实践课程等教学模块的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突显教材资源、课程资源、实践资源、平台基地等资源建设,使学生切实强化创新精神、获取创业技能、增强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2)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项目,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充分挖掘各类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内容资源,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主要包含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同时还需满足跨校修读学分的要求。基本资源具体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拓展资源具体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 4、申报条件。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应为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5、材料上报。(1)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2)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4份。 以上申报材料请以教学单位为单位于2015年11月18日前上报教务处教改教研科。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教务处教改教研科邮箱:wyxyjwziliao@163.com。 联系人:梁洪涛,于海洋,联系电话:5136099。 附件: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 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学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2015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持人 | 项目参与人姓名 | 计划完成时间 | 姓名 | 职务/职称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高〔2015〕30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 1.总体要求 遴选部分专业点(或其中若干年级、班级)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推进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资源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建成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方位融合、全过程覆盖的专业点,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建设内容 (1)培养方案。以高校现设专业或若干年级(班级)为试点单位,实施单独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要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密切结合,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学分要求。 (2)课程体系。以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改进专业课程教学,开设一批创新创业基础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实践类课程,建设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和实践课程群。 (3)教育资源。加大教材资源、课程资源、实践资源、平台基地等资源建设的力度,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专用的实践平台或基地,保证全体学生均能结合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 1.总体要求 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遴选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充分挖掘各类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内容资源,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推荐的课程需系统设计教与学的环节、合理分配教学时数,创新创业教育训练的内容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 2.推荐条件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课程建设团队要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结构合理。 (2)课程资源。推荐课程需提交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同时还需满足跨校修读学分的要求。 (3)知识产权。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二、申报要求 1.实行项目库管理。各高校在自主建设的基础上,对照遴选条件推荐申报入库项目,其中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每校不超过2个、精品资源共享课每校不超过3门,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厅报送分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2015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 2.实行事后奖补。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组织考核验收。对通过考核验收的项目,根据建设成效给予奖补,并组织评选一批创新创业示范项目;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项目,予以调整退出。 联系人:刘凯、龚森,电话:0591-87091209、87091312,邮箱:gdjyc2009@sina.com。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23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