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及补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6-06浏览次数:2865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学期课程重修及补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学生班级:

    根据武院[2018]110号《武夷学院课程重(补)管理办法(修订)》,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学期课程重修及补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

1. 重修的对象

    (1)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低于30分者;

    (2)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经补考(或缓考)后仍不及格者;

    (3)期末考试缺考、违纪、作弊者;

    (4)课程旷课学时累计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5)某门课程成绩及学分不理想,欲取得更佳成绩与学分者。

2. 重修课程范围及门数限制

 原则上仅限重修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重修课程若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调整学期开设或者课程不再开设,可由学生所在学院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大纲,在开学一周内接收学生纸质重修报名申请表。

每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

3.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66日至2022630

(2)报名方式:在校学生实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结业生填写结业生学业修读计划表附件4),一式三份提交给学院。

(3)根据文件规定,重修人数超过20人的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单独编班重修;重修人数在20人以内的课程,可采用跟班重修或教师辅导下学生自学的方式重修。

4. 重修上课

    本学期重修从第3开始上课

5. 重修的管理与考核

    (1)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方式参加重修。跟班重修者若重修听课与正修听课时间有冲突,应与开课单位作好听课时间的协商并确认。

    (2)任课教师应将学生的重修纳入正常教学过程管理,并进行重点跟踪,以确保重修质量。对参加重修的学生的要严格考核其出勤率、课程作业完成情况及考试等。凡旷课达应听课时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为平时考核成绩不合格,按《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3)各教学单位应将课程重修纳入日常管理,专门建档跟踪,定期了解学生重修的有关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有关问题,督促教师及时安排重修教学活动,杜绝课程重修放任自流或流于形式。

 (4)教务处将不定期跟踪各课程的重修情况,实施教学督查。

    (5)凡单独开班或跟班重修者,应参加所在班级该课程的正常考核,并按同等要求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学分与绩点。以教师辅导下自学方式重修者,原则上应参加相应课程正常教学班的课程考核,按同等要求取得相应成绩、学分。

 (6)未办理重修手续者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及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二、补修

1. 补修的对象:学籍异动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报名补修现专业班级已经开设过的课程)

2. 补修报名时间:202266日至2022630日(不含周末),逾期不再受理。

3.补修办理流程:

 ①学生填写《武夷学院课程补修(环节补做)申请表(2021版)》(教务处网站下载);

 ②一式两份交给院教科办;

 ③学院和教务处审批

 ④学院和教务处存档。

4. 补修门数限制:每生每学期补修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

5. 补修课程的考核:补修学生按照补修申请表上的安排,参加相应课程正常教学班的课程考核,按同等要求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学分与绩点。未办理补修手续者不得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附件教务管理系统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流程图.doc

武夷学院课程(环节)重修申请表(2021版).doc

武夷学院课程补修(环节补做)申请表(2021版).doc

武夷学院  届结业生学业修读计划表.xlsx









                                                                        武夷学院教务处

                             2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