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2023年遴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省内校外教学点公告

发布者:继续教育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01动态浏览次数:312


为了发挥武夷学院的办学优势,培养科技人才,更好地为福建区域经济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闽教职成〔202229号)等文件要求,我院2023年拟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办学单位报名参选。

 一、申报条件

   1.拟设点单位原则上应为职业院校、成人高校、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取得三年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有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4.具有固定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同时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

   5.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武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见附件);

   2.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材料;

   3.拟设点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设点单位承诺书;

   5.拟设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方案和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6.其它能证明办学条件的材料(可附场所环境等照片)。

  以上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武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百花路358号,联系人:王老师 陈老师电话:0599-5136576;盖章扫描PDF版发电子邮箱:1793963531@qq.com申请设点单位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故意瞒报,将一票否决或取消校外教学点评审资格。

  三、申报时间

   2022121日至1230

  四、遴选流程

学院对申请单位提交资料进行汇总、评审、遴选,拟定设点合作单位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结果(以2023年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新增备案站点文件为准)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附件:武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doc

 武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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