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优先支持方向
1、工业领域:围绕打好产业振兴的攻坚战,组织实施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林产加工、冶金建材五大产业调整振兴方案,优先支持带动性强、可能实现技术跨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积极培育生物、创意新兴产业,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加快推进骨干企业和品牌产品的建设项目,延伸产业链,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2、农业领域:围绕实施农业“五新”推广示范工程,优先支持茶果、畜牧等优势和特色产业及绿色生态、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化项目,能够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一县一特色、一乡一主业),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科技项目。
3、社会发展领域:围绕应用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为重点,优先支持能够提升全市公共事业服务能力和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技、环保、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公益型科技项目
4、优先支持列入“5・13”签约项目和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对接项目库的科技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承担南平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3名)同期参与承担的南平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2项。
4、项目必须要有相关的合作单位。
三、申报程序
1、登录校科研处网页下载2009年版《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搜集资料组织填写。
2、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用A4纸打印《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
3、申报材料由科研处集中上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和推荐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要求
填写不符合规范的申请书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另行通知更改:
1、申报项目的内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或限制发展的;
2、项目申请金额超过20万元;
3、项目组成员没有签名的;
4、无合作单位的;
5、合作单位(含项目实施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签章不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