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资助省属高校专项课题的通知》(闽教科〔2011〕18号),现将2011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课题(“JK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突出项目的自主创新性。把有利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承接更高层次科研课题和推动产学研结合,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2、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科研骨干和以创新平台为依托申报的课题。
3、鼓励跨学校、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2011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专项资助强度为3-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获立项资助的课题,学校按1:0.5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1、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
3、承担教育厅A类项目及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今年新申报教育厅A类项目的,不能申报今年JK类项目。
4、项目申报须经所在院系、部门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5、中、初级职称申报者申报时应附上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申请项目一般应依托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1份,从科研处网页下载,旧的无效。
2、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由各院系科研秘书集中上报科研处。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申请材料务必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