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教育厅A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08浏览次数:47

 

各院系、各部门:

2012年省教育厅A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战略重点,开展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研究;推动学术和理论创新,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贡献。

2、把是否有利于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于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3、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本年度省教育厅A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3万元,其中省教育厅资助不低于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3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0.5比例提供配套经费;依托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系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

2、须承担过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系指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申请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方法

(一)申报重点项目应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省高校创新团队为依托。

(二)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三)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我校限报17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人文社科基地项目4项,创新团队项目2项。

(五)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项目申请人须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2版)一式1份,同时把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wyxykyc@163.com。申请书一律从校科研处网页下载。

2、申报受理时间:

2012410,逾期不予受理。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