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2012年省教育厅A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把是否有利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是否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2、注重对高校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技人员申报的课题。
3、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联合攻关和产学研联合的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强度
本年度A类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产学研专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3万元,学校须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经费。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申报产学研专项应主要以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或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有开展产学研工作的重点实验室亦可申报,该专项注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与校企合作的成效。
3、产学研专项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一般项目不超过40周岁。
5、申请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6、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7、课题负责人承担我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予以立项资助。
8、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6项,其中产学研项目1项,创新平台项目4项,
四、申报材料
《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2012版)一式1份。申报产学研专项须附上校企合作合同书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相关证明。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同时把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wyxykyc@163.com。申请书一律从校科研处网页下载。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