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院系: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指[2012]337号),现将2012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课题(“JK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需要,突出项目的自主创新性。把有利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承接更高层次科研课题和推动产学研结合,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2.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科研骨干和以创新平台为依托申报的课题。
3.鼓励跨学校、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2012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专项(项目编号为“JK”)资助强度为3-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1.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院系限报3项。
3.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及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申报2012年省教育厅A类项目的(获学校向教育厅推荐资格的),不能申报今年JK类项目。
4.项目申报由所在部门统一汇总上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5.中、初级职称申报者申报时应附上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申请项目一般应依托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请统一登录科研处网页下载。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申请材料务必于2012年4月25日前报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