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轮福建省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0浏览次数:53

 

各有关学院:

   现将第三轮福建省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与立项标准

   1.围绕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职业病开展联合攻关研究,支持开展现代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器械、中药现代化与天然药物等领域科学研究。优先鼓励支持研究成果可较快产业化或应用于临床的科研项目。

   2.注重支持以创新平台与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项目。

   3.把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是否有利于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学科的发展;是否有利于能得到更高层次科研计划的资助;是否有利于产生自主知识产权与具有市场开发的前景等作为衡量立项的重要标准。

   二、项目类别与立项规模

   本次攻关计划项目分为连续资助项目与新立项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从第二轮卫生教育联合攻关项目中产生;新立项项目从符合“申报条件”的新申请项目中产生。连续资助项目资助强度为20~80万元;新立项项目资助强度为10~60万元。获准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不低于10.5配套经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根据《福建省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攻关计划项目必须由本省卫生与教育系统单位联合申报。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职科研人员,正式受聘于项目申请单位,每年在申请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5611以后出生)。

   3.高等院校要以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申报项目。高等院校直属附属医院在编人员应以医院作为申报主体。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4.申请项目必须提供具有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

   5.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符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要求。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设区市卫生局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2)证明。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6.申报单位均应提供经费配套承诺证明。申报项目须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评或审核后上报。

   7.项目有一定工作基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能在3年内完成任务。

   8.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项目申请书、查新报告、伦理委员会同意申报证明、双方合作研究协议、单位配套经费承诺函,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项目申请书在附件下载。

   2.申请书中填报经费预算时要把总预算和子项目预算分开,分别填入经费总预算表、承担单位经费预算表、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表。

   4.申报截止时间:20136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翟强  5136098

    电子邮箱:jytkjc@126.com

福建省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