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省科技厅发布了《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3〕41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3〕42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科技合作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3〕43号),现将三个申报文件予以转发,请根据各类项目重点支持方向、重点支持领域及申报要求进行组织申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学院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2项以上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到期未验收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二、每位申请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类项目进行申报,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内,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由于限项申报,届时校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后择优推荐。项目申请者应于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完整的申请材料(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签章的科研合作协议书等附件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校科研处,逾期不受理。
四、推荐指标及时间节点安排
项目类型 | 全校推荐指标(项) | 资助额度 | 校科研处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 推荐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 科技厅纸质申请材料及上报时间 |
高校产学合作重大项目 | 2 | 50万元 | (原件一式三份,含附件) | ||
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重点项目 | 5 | 不超过15万元 | 无需报送纸质 | ||
科技合作计划重点项目 | 3 | 10-20 万元 | 无需报送纸质 |
五、其他说明
因201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结转工作将提前,请在研项目和已结题但计划经费尾款未拨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提交《2013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各学院网上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厅(不用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的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