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南平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南科〔2025〕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重点及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方向
全学科受理项目申报,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各分支学科。其中,管理科学项目,应是运用“科学方法”,通过实验、观察、调查、测量或建模、计算、归纳、演绎等手段,探索管理与经济活动客观规律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南平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南科〔2024〕38号)等规定。
2.支持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学科总体均衡协调持续发展。
3.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关的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与服务,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科研团队、资金保障等科研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能力,有严格控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4.项目申请人应是熟悉所申报项目领域国内外技术和科研发展动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并实际主持项目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应在我市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基金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在我市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且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
5.项目进度安排必须合理,实施期限控制在3年以内,自2025年12月20日起算,最迟不超过2028年12月20日。
6.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项目依托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取消该单位在项目结题前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资格。
8.申报单位推荐的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不得低于本单位推荐项目数的65%。
9.有在研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和南平科技局项目的老师不得申报。
二、 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项目申请人通过“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type=nanping)进行申报,提交推荐单位审核上报。
2.项目申请人必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3.有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
联系人:刘瑞军,联系电话:5136098
科研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