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26年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为规范推进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方向
本次申报项目选题共12个,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选题表》(附件1)。请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优势,选择合适的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对各选题的整体研发内容和目标进行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
(二)单位申报限制
同一法人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且各参与单位均应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科创平台依托单位牵头开展技术攻关。
(三)经费预算要求
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包括专项、自筹),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得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
(四)人员申报限制
每个科研人员牵头或参与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科研业绩,能起到统筹领导作用,原则上应来自项目牵头单位,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两院院士不受此限制)。
(五)信用及伦理要求
项目单位(包括牵头、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仍处于申报资格处罚时限内的单位。申报内容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六)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承诺函、查新报告、佐证材料等),其中,合作协议内容应涵盖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经费分配及拨款、自筹资金的落实等事宜。
(七)禁止申报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省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尚未结题(截至2026年3月20日);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好科研业绩的支撑材料缺失;
3.已获省级财政资金(含对下转移部分)补助的相同项目或高相似度项目;
4.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的单位无人员参与项目;
5.未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科技查新报告,或查新点与项目关联不大;
6.在相关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涉及申报资格处罚时限内的单位;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9.其他相关情形。
三、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确属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示范应用有较长期限要求的项目可视情放宽至3年(该类项目需注明原因)。项目立项后,若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单位应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项目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首期拨付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70%,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第二期补助资金。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强企惠渔资金项目申报平台(https://ycdg.fjof.com/qqhy/#/front/home),2026年3月19日前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瑞军,联系电话:0599-5136098,电子邮箱:wyxykyc@wuyiu.edu.cn。
武夷学院科研处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