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闽科外〔2026〕1号)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院教师积极对接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企业,联合开展2026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资助标准:单个项目最高可申请省级资助经费400万元,优先扶持产业化前景清晰、市场价值高、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带动能力强的技术成果转化及规模化应用项目。
2. 申报模式:本项目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申报,我校作为高校合作单位参与联合申报,鼓励我校教师主动对接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攻关。
3. 合作企业要求:牵头企业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科研开发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无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单位及相关人员无严重失信记录。
4. 合作规范要求:联合申报须签订规范的校企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研发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配套资金筹措等核心内容,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信息完整,作为必备申报附件。
二、申报时间节点
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
三、联系方式
1.省级项目政策咨询: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联系电话:0591-87882587。
2.校内咨询:刘瑞军,联系电话:0599-5136098。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doc
武夷学院科研处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