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与认证

师范类专业认证对象

发布者:人文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22浏览次数:643

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

(一)第一级监测

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国控教育类专科专业,都应参加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的第一级监测,按要求如实填报师范类专业有关数据信息。

(二)第二级认证

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在自评自建的基础上,自愿向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申请参加第二级认证。

(三)第三级认证

有六届以上毕业生并通过第二级认证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或是有十五届以上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高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