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实践教学、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人:生态与资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次数:363

武夷学院实践教学、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存在实验安全危险因素的实践教学和科研实(试)验项目的管理,提高实践过程中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省教有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要求,根据武夷学院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存在实验安全危险因素的实践教学(特指在校内实践场所完成的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和在研科研实(试)验,实践教学和科研实验所涉及的项目统称为实验项目。

第三条  存在实验安全危险因素的实验项目涉及的安全风险主要包括:化学工艺操作过程风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微生物安全风险和仪器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等。

第四条  涉及化学反应和化学品的实验项目主要安全风险为实验过程使用和产生的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等危险物。管理重点是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麻酔品和精神药品、因家安监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化学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涉及微生物和动物的实验项目主要安全风险为微生物(传染病病原体类等)、动物等危害个体或群体安全的生物因子。管理重点是开展病原微生物研究和实验,必须在具备相应安全等级的实验场所进行,使用实验动物须从具有资质的单位购买。

第六条  涉及放射源、射线装置等的实验项目主要危险源为放射性物质、诱变剂。管理重点是放射源使用资质、存放场所、渉源人员等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  涉及机械、电气、高温、高压等设备及仪器仪表等的实验项目主要安全风险为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高压及大电流设备、激光设备、加热设备、切割设各等。管理重点是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装置等特殊设备及机械、电气、激光、粉尘等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  不涉及上述安全风险的其他类实验项目主要安全风险为用电设备引发的用电安全风险,管理重点是规范用电。

第九条  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存在实验安全危险因素的实验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和监管,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资质等条件以确保实验的安全。

第十条  教务处作为实践教学环节职能管理部门,科研处作为科研实(试)验项目职能管理部门,信息技术与实验室管理中心作为实验室职能管理部门,联合负责折导开展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作为实验项目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所承担以及开展的各类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技实验项目所属类别分别填写《武夷学院实践教学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武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与确认,按要求分类报教务处、科研处和信息技术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是实践教学环节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践教学开始前授课教师应按照《武夷学院实政教学安全风险评估各案表》的要求,做好实践教学全部风险自查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分别是毕业论文(设计)、科研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技照国家、部、省(市)、行业、委托单位以及学校等相关管理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严格对实验存在的全部风险进行自查,并在实验开始前如实填写《武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表》,并将评估结果报学院审核确认。

第十三条  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如有任何实验(配方及工艺)变更须再次进行实验过程风险评估并重新提交报告,经学院审核确认,分类报科研处或教务处、实管中心以及相关实验中心备案。

第十四条  实验项目在实验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其应急处置的程序与措施按所属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科研处和信息技术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