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武夷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人:团委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429

武夷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23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5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5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211

12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0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0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0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0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0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0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0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0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0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0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0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0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0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茶与食品学院学生会

商学院学生会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生会

艺术学院学生会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生态与资源工程学院学生会

旅游学院学生会

海峡成功学院学生会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会


二、《武夷学院学生会章程》

武夷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福建省联合会章程》和《武夷学院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武夷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自我管理的自治性群众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由校党委全面领导并由校团委直接指导,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校学生会的管理,配备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的工作开展。

第二条 贯彻学习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明确职能定位为服务型学生组织,以服务为本,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将校学生会建设为服务广大师生的学生组织。其中,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更应主动维护最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在各方面起牵头作用,做青年学生的表率,服务同学、关心同学。

第三条 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同学成长进步。营造和谐校园生活和良好的学习风气,创建闽北强校。

2学生会成员需知晓和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条例规定。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内创佳绩、外树形象,开拓校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以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到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当中,开创校学生会新时代新篇章。

3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及要求,疏通学生和学校之间正常的民主渠道,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参与并涉及学校关于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利。

4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

5利用学校科技,学校文化等优势,积极组织学生志愿者,将服务性活动推广到社会,使校学生会成为展现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窗口。

6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大学生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全面学习、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提高同学的社会责任心,锤炼坚强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7定期汇报工作。定期向校党委汇报近期校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并请示下一阶段的校学生会工作计划。若有重大事项,则经校党委审批通过之后,再行实施。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二章 组织与机构设置

第一条 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 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下设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变更,需要增设或减少相关部门,由主席团提出议案或具体变更方案,上报校团委批准通过。

(一)校学生会机构设置

1.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事务部、实践志工部、文艺体育部、宣传文创部、学术科创部、外联安保部共6个部门;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人数不超过5人,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3.学生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4.实行由主席团领导和正、副部长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各部门正、副部长直接领导相对应的部门干事。

(二)校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校学生会成员召开各项会议;

2.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

3.领导校学生会,制定发展路线;重大问题由主席团讨论形成决议后,交由有关部门执行;

4.主席团对校学生会负责,接受全体老师和学生的监督,并代表校学生会向全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5.筹备下一届换届选举工作

6.对各项活动进行最终审议和通过;

7.制定、修改和废除学生会规范执行案和学生委员会工作条例。

(三)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基本准则

1.有参与各种会议和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2.有在主席团会议上充分阐述看法、观点、参与表决的权利和义务;

3.有在必要时要求召开主席团会议的权利;

4.有执行主席团决议的义务;

5.主席团成员分担日常工作,做好分管工作,保证校学生会工作全面开展的义务;

6.有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的义务;

7.有代表本会向学校提出建议的义务;

8.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评议会评议会述职。

(四)校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1.在组织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监督、建议和批评领导机构工作人员的权利和对本组织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有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各种学习、科技、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学生会帮助解决,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5.有退出校学生会的权利,需写“申退书”,并经主席团批准生效。

全体成员应履行以下行为准则及基本义务:

1.恪守学生本分。要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学术规范、文明自律和爱己爱校,不能本末倒置、荒废学业,不能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2.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遵守学生会章程,维护权益,执行决议,参加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并积极维护组织的声誉;

3.热爱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心细胆大,切合实际,注重工作实效;要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4.有义务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全校师生服务;要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反对漂浮作风,反对形式主义。要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力戒模仿行政化的工作方式;

5.有义务维护校学生会的形象,为组织的发展做出努力;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身份是学生,牢记学生会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作风,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

6.摒弃庸俗习气。要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不吃吃喝喝、贪图玩乐、讲求排场,要克服精致利己思想,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

7.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组织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8.有义务为组织出谋划策,提供长远实际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运行机制

第一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指导机制

1各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

2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3各学院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4推进“校--班”三级联动工作开展。校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可通过学院学生会传达至班级,确保消息传达到位、范围广,便于活动的开展。

第二条 院学生会机构设置

1各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且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

2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需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第四章 部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一)部长例会规定

综合事务部负责各个部长的签到。

(二)团委办公室值班规定

1.不允许穿拖鞋、背心进入团委办公室值班;

2.不允许请假,可找其他人换班,若找人换班须在值班人员在换班人员的名字旁签自己的名字并标注换;

3.团委值班必须由各部门部长参与,试用成员或干事不得代替其部长值班。

4.若团委值班出现旷班情况,一次写1000字检讨。

(三)活动出席规定

各大型活动前期协调准备工作各部门至少要有一个部长出席。

(四)其他违纪情况酌情扣分。

第五章 签到及值班制度

第一条 综合事务部管理签到和记录当日的签到情况,并做好每日的销假工作。若当日签到过程中发现缺签、代签等现象,须于当日通报。学生会成员出现代签情况,一律辞退。

第二条 每周周一至周五的中午需到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签到。中午签到时间严格控制在1140--1210期间,于12:10时终止签到,签到时间以办公室时钟的时间为标准。综合事务部统计各部门的到、缺、假的情况,并当天通报于办公室的黑板。

第三条 综合事务部定期检查和统计各部门的签到情况,并及时公布、反映。

第四条 每周的周日周一周二周三周四需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晚值班。晚上值班时间为19:00--20:40,签到时间严格控制在18:55--19:10,19:10--19:20(即为迟到),1920以后(即为旷班)。旷班不允许签到签退。

第五条 晚上值班必须保持一定的纪律性,不得大声喧哗,无事不可随意走动影响他人。不能玩手机和电脑,若值班过程中有事要离开,必须告知综合事务部成员,若无故离开,则按旷班处理。晚值班时各部门成员可以聊天或者玩游戏来促进部门之间的交流。

第六条 综合事务部值班人员需于值班开始前十分钟到办公室。

第七条 综合事务部成员对当晚值班情况进行记录,出现违纪现象需记录,并于当晚公布。(请假人员或者代班人员应与综合事务部部长提前说明,由综合事务部做好记录)若值班人员有事请假,综合事务部可进行询问并调查情况是否属实。

第八条 凡值班迟到两次者或无故旷班一次者,综合事务部给予警告处分;迟到超过两次或无故旷班超过一次者,作深刻检讨,综合事务部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学生会;情节更严重者予以劝退处分。

第九条 校学生会办公室的卫生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负责安排并监督,值班结束,轮到值日的部门必须做好办公室的卫生,锁好门窗再离开。若请部门公假需提前和其他部门换班,并提前将换班的结果告知综合事务部部长。

第六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全体大会和部长例会:全体大会和部长例会需经主席团同意,综合事务部统一召集,由主席团成员主持。

第二条 全体大会时间:周日下午15:00(每月一次。如遇重要活动或紧急事件需要传达和研究,需经主席团同意并由综合事务部负责通知,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地点:瑞樟10-102教室(以实际通知为准)

与会人员: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列席代表:校团委教师

部长例会时间:周四晚上21OO(两周一次,如遇有重要活动或紧急事件需要传达和研究,需经主席团同意并由综合事务部负责通知,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地点:校学生会办公室二

与会人员:主席团成员、各部门正副部长

会议要求:带笔记本,佩戴工作牌

第三条 会议内容:各部部长汇报本部门近期工作情况(部员不得代替部长上台汇报),主席团成员总结上阶段学生会工作情况并部署近期工作。(各部门在开学初的第一次例会和期末,分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上交主席团)。

自由讨论:会内成员相互交流工作心得,并对工作中产生的问题进行讨论。

第四条 会议要求

1会内成员必须提前10分钟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大一成员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分管主席和部长请假,在分管主席和部长同意之后,并在所请假之后的两个工作日之内上交请假条,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三次者,按自愿离职情况处理。例会无故迟到三次,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请假次数累计三次,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2会内成员有特殊情况,会议迟到须提前和各自的部长说明情况,再由各自部长告知综合事务部,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缺签,缺签后不得补签。

3各部长需穿正装,戴工作牌,佩戴校徽团徽;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以便落实工作。

4会上各位同学应积极发言,多为校学生会的工作献计献策。

5会议中讨论问题时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举手表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记名方式提意见和建议。

6缺席人员应在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

7如例会的时间、地点有变动,由综合事务部另行通知。

8警告处分:凡会议迟到两次者,无故缺席一次者,综合事务部给予警告处分。

9各级会议的会内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会议秩序。

第七章 活动人员安排制度

第一条 日常活动调动人员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综合事务部部长,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调度各个部门人员。

第二条 调度人员以课表为参考,除特殊、紧急的事情外,各部门成员必须服从综合事务部安排,特殊情况需向主席团请个人私假。若无故拒绝参与活动工作,视为缺签(等同中午签到缺签),由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并且做相应记录。

第三条 每周四下午1430,被安排到打扫办公室及学生会办公室二卫生的部门必须至少安排四个人准时到场,若有事不能到场,需找其他部门更换,换完之后必须告知综合事务部。

第四条 若整个部门因公事无法参与活动工作,需上报分管主席,由主席批准后通知综合事务部。

第五条 凡综合事务部安排人员无故未参加活动两次者,不佩戴工作牌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六条 各个活动的签到签退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做好登记,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第八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个人请假制度 

公假(范围:上课、班级班会,太极、啦啦操,外出实习,运动会,各大型赛事志愿者等)

私假(范围:生病,回家,聚会,旅游等个人私事)

1若无法按时到校学生会办公室签到,应在当天中午签到前告知主席团及综合事务部。假条必须于两个工作日之内补上,逾期无效。

2若无法按时到校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应在当晚值班前告知主席团及综合事务部。假条必须于两个工作日之内补上,逾期无效。

3每次例会,有事无法参加的成员,应事先请假,假条必须于两个工作日之内补上,否则按缺签处理。

4周五请假者,假条可于下周二前(含周二)补上。

5六次公假等同于一次缺签,两次私假等同于一次缺签。

6综合事务部成员一次缺签写检讨书,两次缺签退出校学生会。其他部门一次缺签综合事务部给予严重警告,两次缺签写检讨书,三次缺签退出校学生会。

7部门成员请假超过一个月,由部长两个星期内补上请假条。部门成员请假超过一周,由部长在三个工作日内补上请假条。

8假条需由部长亲自从综合事务部取得,部员不得自己直接向综合事务部索要假条。

第二条 部门公假制度

1各部门请公假必须由本部门部长填写正式规格的公假条,必须写明请假原因、日期,由主席批准,方可生效。并交予综合事务部存档。

2各部门不得频繁请公假。

第三条 部长请假制度

1部长例会及全体例会不能到场提前告知主席团,于两个工作日补上假条。

第四条 填写假条制度

1各个部门部长填写假条时需写清自己所属的部门,姓名,请假时间,请假事由,填写时间及批假时间(为主席团签字的日期)。假条上有部长签字,主席团签字以及为两个工作日内上交的假条为有效假条。

2主席团签字一栏可找本部门分管主席签字,也可找其他主席团成员签字。

第九章 部门考核制度(积分制)

部门综合分=部长考勤分30%

部员表现分60%

部门表现分10%

(一)部长考勤分

1.部长例会

公假(如外出实习)不扣分,未到场一次扣3分,请私假一次扣2分;

2.全体例会

公假(如外出实习)不扣分,未到场一次扣3分,请私假一次扣2分,未穿正装一次扣2分,未佩戴校徽扣1分,未佩戴团徽扣1分;

3.例会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未带笔记本扣1分;

4.团委办公室值班要求

不允许穿拖鞋、背心进入团委办公室值班,违反一次扣2分;

不允许请假,可找其他人换班,旷班一次(若与他人换班但没去,则代班的一方扣分)扣2分;

5.中午签到

各部门部长签到请假该部门所有部长扣1分(部门公假不扣分),旷签扣2分;

6.活动出席规定

各大型活动前期协调准备工作各部门至少要有一个部长出席,若某个部门一个部长都没出现,该部门部长每人每次扣2分,请假每人每次扣1分(公假不扣分)。

(二)部员表现分

1.统计缺签次数

3次旷签劝退,6次公假算一次旷签,3次私假算一次旷签;

一次旷签扣5分,一次私假扣2分,公假不扣分;

2.晚值班

晚值班无故迟到扣1分,在值班期间玩手机或大声喧哗扣1分;

3.每参加一次活动获得2分;

4.各部门将参与活动的人员名单上交给综合事务部后,参加活动的人临时有事可以找他人代替,参与活动的人加分;

5.活动旷签一次扣7分;

6.签到、值班、大型活动未佩戴工作牌,穿背心或拖鞋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2分;

7.护场活动过程中女生穿裙子,披头散发各扣1分;

8.办公室不允许点外卖吃零食(包括奶茶),违者每人扣5分;

9.不允许穿拖鞋背心进入办公室,违者每人扣5分。

(三)部门表现分

1.周四学生活动中心打扫卫生

部门人数不足扣1分,卫生打扫不干净扣1分,未打扫与未开门扣2分且由综合事务部提醒该部门下次检查的时候需打扫并开门;

2.参与学生会活动的参与度与表现,如表现突出可酌情加分。

第十章 奖惩制度

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为提高、调动校学生会全体成员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成员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此奖惩制度。 

奖励措施:(部门所获得的各项名额由部门综合分决定,最终得分越少,部门名额越少)。

(一)开展每学年“优秀干事、单项积极分子、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的评比。

主要从干事中选出,各部部长需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毋滥。经主席团及综合事务部审查批准后,为其颁发证书。

(二)“年度优秀干事”评选

“年度优秀干事”候选人产生:

每学期期末由各部门部长推荐部门“优秀干事”候选人3名。未获得推荐的干事可通过自荐形式向部门部长提出自荐,部门部长可选出3名自荐者,并将其自荐表格交至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再根据其平时考勤及其它表现筛选出一位为正式候选人。

评选方法:部长和部员都获得的各项名额由部长考勤分和部员表现分决定,所扣分数越多,部门名额越少。

惩罚措施:为加强校学生会的纪律性,制定奖励制度的同时实行相应的惩罚制度。校学生会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武夷学院学生会章程》以及各个部门的部门章程。在校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中违反章程者,依据具体的相关规定,一经核实,严惩不贷,以正纪律。

1综合事务部成员缺签或旷班不得超过两次,缺签一次写检讨书,超过两次者直接退出校学生会。

2其他部门成员缺签,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要求写检讨书,以使其反省,第三次者直接退出校学生会。

3检讨书规定:武夷学院方格纸,并在开头标注尊敬的主席团,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态度良好,有悔过之意。检讨书必须先由本部门部长签字,然后转交给各自的分管主席签字,最后于五天内交到综合事务部,否则视为自动退出校学生会。

4请个人私假或迟到,三次当一次缺签处理。

5成绩不合格者(期末考试一门挂科或一门重修)写保证书(保证书的字数由主席团商议后决定),观察,本学期结束后决定是否辞退。

6与同学发生冲突者,不管什么原因,第一次警告并公开批评,第二次辞退。在校有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校学生会内部辞退并由学生处处理。

7凡会内成员虚报账目,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一律退出校学生会。

8成员因违反纪律而被综合事务部提名退出时,需有一份盖有校学生会印章的文件,方可有效。

9成员的增删和职务任免,先由主席团提名,讨论通过,再提交校团委审议通过。正式成员主动退出学生会,须写“申退书”,否则例会点名批评,宣传栏公示,并通告全校学生会系统。

10以上处分只在校学生会内部实行,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校团委将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凡被处分的成员,在一段时间后表现良好,除“辞退”处分外,其他的可申请撤除,但情节严重者,如打架,斗殴、赌博等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章 换届制度

(一)校学生会每一学年进行一次换届,选出新一届的负责人

1.主席团成员在自荐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团委老师和前一届主席团共同确定人选,一般情况下由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大三、大四同学担任;

2.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3.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选举产生,且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低于各学院学生的1%,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4.各部门正、副部长,由每一学年换届民主选举产生。要求部长要在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熟悉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大二同学担任。各部门的干事公开招新确定人选,由大一的同学担任。

(二)参加选举的同学要求具备的条件

1.参加选举的同学必须是我校的各年级学生;

2.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过硬,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3.关心集体,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具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荣誉感;

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主动热情地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

5.组织纪律性强,能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受到过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6.具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7.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勤奋,有比较坚定的专业思想,工作人员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主动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带头搞好宿舍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9.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酗酒,不吸烟,不染发,着装、言行等符合大学生形象;

10.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不少于50%

(三)换届举行方法和程序

1.参加的同学须符合以上选举条件;

2.所有自荐和推荐的同学须填写申请表,没有填写申请表的同学,没有资格加入校学生会,没有填写申请表的干事,没有资格参与竞选;

3.各部门部长在候选人名单中公开竞选产生;

4.选举人由主席团、正、副部长等学生干部,及团委老师组成;

5.学生干部公开竞选采用演讲、一答一辩的形式;

6.评分结果根据各主席(部长)以往的表现情况,学习成绩,演讲效果等给定的比例计算。若在平时工作中态度恶劣,综合事务部有权将其申请表退回;

7.主席团成员和本部门部长投票各占比30%,平时考勤和参与活动情况共占30%,其他部门部长投票占比10%

8.选票过程中按得票数最多者当选的原则,当选者得票数需超过半数,得票数未超过半数或两位竞选者得票数之差在3票以内的,需进行第二次选举;

9.对新一届副部长以上的校学生会干部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10.全体成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将予以免除。

第十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校学生会财务工作由主席团以及团委老师管理,具体负责人为综合事务部部长。校学生会应做到“经费公开,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第一条 内部管理制度

1校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学校拨款,活动收入),由综合事务部统一管理,所有支出项目由主席团以及团委老师安排综合事务部部长统一调拨。

2各部门购买任何办公用品、活动用品,自行打印一式两份采购单,且各自部门部长签字后,交由分管主席、团委老师签字(金额低于100元可直接由主席团签字通过,金额高于100元的,分管主席签字后,还需有团委老师签字确认),凭采购单由综合事务部成员陪同去指定地方购买所需物品。已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3综合事务部设立账户,各部门采购完毕之后将一份采购单交由综合事务部部长负责记账、报账,以便期末核对账目。

4综合事务部需定期进行财务账目整理、归档;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根据每次采购的采购单做记录)。

5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6每学期期末,校学生会主席团以及团委老师联合综合事务部成员共同清点一次学生会财务。

注:每届校学生会换届后,须将所有经费账目和项目整理后公布,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做好校对交接工作。

第二条 财务预算制度

各部门举办活动,应提前在工作计划中列出详细的预算开支(需详细分类列明所需费用及用途),并上报分管主席,经主席批准、签字后,由综合事务部部长具体执行,否则不予报销。最后将预算交至综合事务部备案。

第十三章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校学生会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正式化,严谨化,严肃化,特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如下。

1校学生会印章共一枚,概不外借,由主席负责管理。

2印章加盖权仅限于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团授予的特定成员。

3各类文件欲加盖公章需经主席团成员审阅通过后,由主席指定人员具体执行。

4各项规章制度、决议、提案、财务预算等须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5非重大事由,不得随意使用印章。

6对于违反印章使用规定和有意损害印章者,将给予严厉处分。

第十四章 部门纳新制度

1每届纳新学生会有统一纳新宣传点,禁止部门私下进入新生宿舍扫楼宣传。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写检讨书,减少该部门试用成员名额。

2各部门间应公平竞争,不得出现恶意竞争。

3各部门一轮面试的开始时间及形式由主席团成员讨论决定。

4纳新过程中,一切流程都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出现有违章程的形式。

                                    

注: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武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武夷学院学生会

                                                                                                    2022102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召集校学生会成员召开各项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领导校学生会,制定发展路线;重大问题由主席团讨论形成决议后,交由有关部门执行。

2

综合事务部

6

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集统筹协调、组织安排于一体,是联系各团学组织和学院的桥梁,也是广大同学与学生会联系接触的一个平台。

3

宣传文创部

3

承担摄影、摄像等工作,微信稿、新闻通稿等撰写工作,以及手册、海报、视频、舞台等设计工作;运营校学生会官方平台;加强与校内外宣传部门或媒体的联系,深入挖掘和传播校学生会文化,做好校学生会的品牌宣传。

4

学术科创部

3

以带动大学生整体钻研能力和学术素质的不断提高为目的,以营造和建设学校的良好氛围为工作重心,全力配合学校开展学风建设工作,积极举办学术活动,如演讲比赛、辩论赛、校园之星等,在培养学生学术能力的同时也不乏对学生展开多样化培养。

5

文艺体育部

3

主要负责策划,举办学生会负责的校级晚会,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提高同学们的文艺水平和欣赏水平,提高学生的文艺能力。也协同由武夷学院举办的其它校级晚会。并且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崇尚体育活动”为工作理念,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丰富课余文化生活”为主题,组织开展校级大型体育赛事,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的重要性。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郑紫萱

中共预备党员

海峡成功学院

2020

3/39

2

 

中共预备党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0

3/107

3

赵令挥

中共预备党员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

2020

4/68

4

蔡坷童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0

3/78

5

孙海淋

中共预备党员

茶与食品学院

2020

1/54

6

刘忠睿

共青团员

旅游学院

2021

20/109

7

李俊贤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1

19/98

8

杨雨茹

共青团员

茶与食品学院

2021

6/117

9

朱晨曦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1

3/54

10

李婉青

共青团员

海峡成功学院

2021

7/55

11

邱昌海

共青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1

11/59

12

蔡美芸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1

5/59

13

范雨珊

共青团员

旅游学院

2021

2/109

14

刘午鸿

共青团员

生态与资源工程学院

2021

1/55

15

胡孟姣

共青团员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1

13/93

16

张凤楠

共青团员

旅游学院

2021

14/109

17

邱林鑫

共青团员

茶与食品学院

2021

26/117

18

陈冰钰

共青团员

旅游学院

2021

12/109

19

胡宇杰

共青团员

海峡成功学院

2021

32/118

20

肖凡笙

共青团员

海峡成功学院

2021

3/57

21

吴佳怡

共青团员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1

16/90

22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1

8/33

23

方姝婷

共青团员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

2021

16/55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武夷学院第四届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产生办法。

一、选拔条件

1.候选人须为2020级的在校学生,且在各级学生会、校级团学组织担任正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在班级担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备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无违规违纪等情况,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近一学期/近一学年/大学以来无不及格情况

4.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魄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团队精神,能够带领团队优质高效地工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思路明确,语言表达能力强,能够主持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5.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同学服务的热忱,能真正体现出武夷学院学生干部的总体形象

6.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基础良好,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二、选拔程序

1.各级学生会及校级团学组织推荐候选人。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后报武夷学院学生委员会备案,需上交以下材料:

1)《武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登记表》(电子版1份、A4纸打印稿2份,学生会盖章后方可有效);

2)《武夷学院学生会竞选自荐材料》(内容包括事迹简介、竞选纲领、工作设想等,1500字左右,电子版和打印稿各一份);2.公开竞选。评委由校团委老师、学生委员会成员担任(参加竞选的成员除外);

3.公布结果并公示;

4.组织考察(考察期三个月,考察合格正式聘任)。

三、竞选方式

竞选分为ppt展示、演讲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四、选举实施办法

1.选举工作由校学生会主席主持,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主席团集体讨论通过;

2.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生委员会委员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校团委,经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学生委员会酝酿讨论并通过;

3.校学生会主席团竞选,采用差额选举的方法,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4.学委会委员选举一人一票制,团委老师及学委会主席团对候选人相对了解,选举时一人2票制。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可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o”;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划“x”;投弃权票的不作任何符号;不得填写无关信息。填写选票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5.因故不能出席的学生委员会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投票结束时,当众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方为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方为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均为无效票。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校学生会主席团换届是我校学生工作和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机制正常运行的重大事件,各学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落实换届精神,深入发掘本组织有较高政治觉悟,忠诚党的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人才,积极推荐他们接受锻炼和考核,为社会主义建设储备和培养更多更好的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校学生会各部门干部必须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吸引有志向、有理想、有高度政治觉悟和较强工作能力的干部参加校学生会主席团竞选,让更多的同学积极参与此次竞选活动中。学生会将通过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宣传报道。

注: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武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武夷学院第四届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武夷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议主任团(学生会主席团)由武夷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二、经校党委研究并报团市委同意,武夷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议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

三、实行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应到会学生会委员的半数,始得当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学生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学生会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四、填写选票,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学生会委员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表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表示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表示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的可在空栏上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内画“○”。

五、每张选票所选举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选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六、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监票人人选由会议提名举手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会议指定。已提名为主任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提名为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七、选举设1个投票箱。不能委托他人投票,请假的学生会委员不参与投票。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清点票数。由总监票人将实际张数报告会议主持人,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八、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九、本选举办法经全体学生会委员通过后生效。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武夷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情况简述

根据校党委和团市委批复,武夷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21112日在武夷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举行。

12日上午,武夷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举行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的选举工作。本次学生代表大会应到代表150名,因事、因病请假0名,实际出席大会代表150名;大会发出选票150张,收回选票150张,有效票150张,无效票0张。大会选举符合法定程序。经大会选举,产生武夷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21名。

会后,召开武夷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议第一次会议,应到常任代表21名,实到常任代表21名。主任团选举发出选票21张,收回选票21张,有效票21张,无效票0张,会议选举符合法定程序。

二、武夷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武夷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武夷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

3.发出《汇聚青春力量,彰显使命担当》倡议书。

三、宣传报道链接:我校召开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 (wuyiu.edu.cn)

四、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武夷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50名。学代会代表中,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得多于40%,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60%,女学生代表不少于25%。平均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其中学生党员要求占一定的比例。

二、代表分配原则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代表分配的原则是:

1)学生组织的分布情况及数量。(2)实际工作需要。

三、代表条件

1)代表应是我校在读学生,积极参加校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上进心强,品学兼优。

2)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坚决拥护和投身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学习刻苦,努力工作,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

4)密切联系同学,有议事能力,组织纪律性强,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班级和同学意见,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

5)在遵守党纪国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校纪校规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代表的产生办法

校第四次学代会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名单的确定以及代表的选举产生,要严格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省学联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团员青年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出席校第四次学代会代表,由茶与食品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学生会、相关校级学生组织为校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单位。校学生会代表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名单由校学生会提出。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五、代表的产生程序

各选举单位要根据分配名额和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与所在党团组织协商,征求所在单位学生意见,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经过考核,报二级学院党委同意并报校团委审核同意后,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时间要求

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各选举单位应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前报校团委审核。各选举单位应在1019日前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代表分配的原则是:

1)学生组织的分布情况及数量。(2)实际工作需要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武夷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产生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绩、量化考评”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述职评议对象

武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一)政治态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有关精神,执行上级领导关于学生会建设的重大部署、决策和决定情况。

(二)道德品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情况。

(三)履行职责。完成年度既定工作目标情况。

(四)队伍建设。学生会队伍建设以及学生干部培养情况。

(五)学习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学习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排名情况。

四、述职评议方法

(一)认真总结。述职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述职内容要求,认真总结,实事求是。

(二)撰写报告。在摸清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汇报。对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对尚未完成的任务,努力抓好落实,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述职报告要做到总体思路清、基本问题准、问题分析透、工作措施实。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团委书记

王波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杨信锟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福建省学联秘书处邮箱2354000013@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