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关于病残学生申请免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30   浏览次数:424

 

武夷学院关于病残学生申请免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

各院(系):

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推动和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完善体育课教学规范化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遵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教学管理要点》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以及《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条款的有关规定,特对学生中因病、残而要求申请免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生因病、残要求免测者,须在入学初(三周内)及时办理免测手续。流程如下: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免测《标准》申请表(一式两份),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加盖医院办公室公章方有效),由所属系总辅导员签字、盖章,报体育教学部审核同意。手续办妥后,一份留存体育教学部备案,一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 标准》 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 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三、凡事先未办理免测手续,测试结束后提出申请者,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如突发伤病,而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要求免测者须及时向体育教学部申请免测(以学校安排的体质健康测试时间算起两周内完成)。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免予执行《 标准》的学生仍须积极参加适合自身状况的体育锻炼,以增强体质。

 

武夷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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