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体育运动委会
武院体〔2025〕1 号
武夷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体育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闽教体[2022]27号)和武夷学院印发的《武夷学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武院综[2022]39号)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通过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展示体育教学成果。现将2025年度武夷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竞赛总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武夷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武夷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武夷学院教务处
武夷学院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武夷学院委员会
武夷学院工会委员会
武夷学院体育教学部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详见:单项竞赛规程。
三、参加单位
各二级学院。
四、竞赛项目
详见:单项竞赛规程。
五、参加办法
(一)组队方式:以各学院为单位组队,每名运动员最多参加2个大项的比赛。
(二)比赛规定:各项比赛的具体规定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学院的学生,且只能代表所在学院参赛。
(四)健康与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已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校体委统一组织办理)方可参赛。
(五)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名次录取:前六名的代表队给予奖励。一等奖为第一名;二等奖为第二、三名;三等奖为第四、五、六名。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时,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
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三名,对积极参赛、组织有序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三名,由各代表队和组委会(各单项裁判组)投票选出。
个人奖励:各项目获得前八名者,给予运动员颁发证书。报名不足八名时,减一录取。
团体计分:各项目奖励前八名,单项按9、7、6、5、4、3、2、1计分;前六名按9、7、6、5、4、3计分;前三名按9、7、6计分。并列录取名次的按上下名次和的均分计;若第八名出现并列,则各按第八名的分值计分,团体项目按单项分的2倍计分。
其他奖励:参照《武夷学院关于课外体育活动课程的实施方案》执行。
资格审查:参赛单位应对运动员资格严格把关审查,凡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定:各项目比赛规则采用最新竞赛规则、各单项竞赛规程和大会有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取消:本总则设定的各竞赛项目,报名参加代表队不足6支,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涉及教职工参加的赛事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七、报名
详见单项竞赛规程。
八、经费
各代表队参赛所需费用自理,其他经费由校体委承担。
九、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25年武夷学院年度赛计划表
| 项 目 | 比赛时间 | 参赛对象 | 比赛地点 | 备注 |
1 | 2025校篮球比赛 | 4月 | 学生 | 篮球馆 | |
2 | 2025“守护健康”定向越野赛 | 5月 | 教师、学生 | 校园 | |
3 | 2025校啦啦操比赛 | 5月 | 学生 | 篮球馆 | |
4 | 2025校体质健康测试联赛 | 5月 | 学生 | 体育馆 | |
5 | 2025校五人制足球赛 | 5月 | 学生 | 同文田径场 | |
6 | 2025校羽毛球联赛 | 6月 | 学生 | 训练馆羽毛球场 | |
7 | 2025校气排球联赛 | 10月 | 学生 | 训练馆气排球场 | |
8 | 2025校园路跑 | 10月 | 教师、学生 | 校园 | |
9 | 2025校网球联赛 | 11月 | 学生 | 网球场 | |
10 | 2025校排舞 | 11月 | 学生 | 体育馆 | |
11 | 武夷学院第四十四届运动会 | 11月 | 教师、学生 | 瑞樟田径场 | |
12 | 2025校足球联赛 | 11-12月 | 学生 | 同文田径场 | |
13 | 2025校武术、龙狮综合赛 | 12月 | 学生 | 体育馆 | |
注:具体比赛时间见各单项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