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教育管理  学风建设

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 2023-05-11   信息员:

各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推动我校学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模范遵守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德育积分达到优秀以上,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平时主要课程成绩优秀,毕业智育积分在本专业15%以内;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四)大学期间综合积分在本专业10%以内。

 (五)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六)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一等优秀奖学金一次。

(七)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在申、还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

3.不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二、评选程序

(一)评选工作应遵照《武夷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在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采取群众民主评议,班级推荐,评选小组审定的方式,确定出各学院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至学生工作部。

(二)待评选结果校级公示后,各学院要加强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鲜活的分享交流活动,营造崇尚优秀、学习优秀分子、争当优秀分子的浓厚氛围。

三、报送要求

凡入选推荐优秀毕业生于2023年5月24日前将纸质表格一式两份经院系审核批准,统一汇总后交到学生工作部;相关电子档材料请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到邮箱:wyxyxsjyglzx@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武夷学院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武夷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

      3.武夷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