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艺术学院学生优秀作品收藏奖励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24浏览次数:227

武夷学院艺术学院学生优秀作品收藏奖励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积累教学资料,完善本科办学体系,参照其他本科艺术院校收藏办法,特对艺术学院学生优秀作品予以收藏奖励做如下规定:

1、对所有收藏作品实行统一管理。

2、收藏作品分为三类:各类专业课程的优秀作品、各类书画和设计等展览活动获奖作品、本科生的优秀创作作品。(作品能够充分体现本课程的总要求,符合审美规律,熟练掌握专业技巧和材料的运用,新颖独特并有创新精神)。

3、本科生的优秀创作作品(习作)的收藏,原则上,由学院给予每幅(件)作品50-100元的奖励,同时将对于耗材较贵的作品(如:漆画、雕塑、综合材料等)给予300-500元的材料补贴。

4、毕业创作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给与奖励。学生的毕业创作由院系按照作品评选出的奖项给予一定的奖励,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优秀奖300元,同时将对于耗材较贵的作品(如:漆画、雕塑、综合材料等)给予300-500元的材料补贴。

5、作品的收藏,事先由任课或指导教师推荐,经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分组评选确定,由院办公室集中登记收藏,并发收藏证书。

6、收藏学生的创作作品(习作),除作为艺术学院教学或举办学生作品展览等用途外,一般不外借,需要借出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并由经办人办理借出手续,用后按时归还。

8、对所有收藏作品应采取防腐处理并按画种进行分类保存编号

 

 

 

艺术学院

20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