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教师考勤和请假制度的 有关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9浏览次数:255


  为了强化艺术学院行政管理,规范本学院教师的考勤和请假制度,建立本学院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机制,特制定艺术学院教师考勤和请假制度的有关规定。

  1.教师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到校上课和开会等规定的任务与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院长同意批准签字后生效并进案存档。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请假条,必须口头向院长请假,如同意后必须在请假期满后的一周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没有办理书面手续的一律作为旷课、旷会处理。考勤员每月上报考勤表时必须同时附上请假单。

  3.艺术学院考勤采取满勤奖制度,满勤教师将得到系一学期的500元满勤奖,请假一次扣20元、旷会一次和旷课一节扣60元,请假三次以一次旷会计算。迟到三次计旷课一节。迟到超过十分钟计旷课一节,一年内无故旷课6节、旷会6次当年考核为不合格,按教学事故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为严肃考勤纪律,院办将严格每月考勤,落实如实上报制度,每月初5号之前在全系公布上月教师上课、开会考勤记录,行政人员由于迟到造成严重影响教学等事故,扣除当月全额奖金,当年考勤为不及格并上报学校按教学事故处理。

  5.考勤员必须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操作,如发现考勤员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缺勤人员所扣的款额将由考勤人支付。

  6.行政人员严格实行坐班制,兼职行政人员兼课不得超过专业教师平均课时的三分之二,除上课时间外,实行坐班制,有关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上课借用物质的准备工作。迟到一次扣二十元,迟到超过十分钟扣六十元。行政人员有事不能准时到岗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7.行政人员如有公事需外出办理必须准时到办公室报到后在请示有关领导后才可外出,外出办事时间必须在处理完事务早上8点以后,下午3点以后才可外出。如每学期迟到十分钟次数达六次以上,当年考核为不及格,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武夷学院艺术学院

                                                    20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