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夷学院机关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1-06-30浏览次数:475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机关委员会是学校党委在学校党政机关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机关党的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第一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第二条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和管理知识,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按照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机关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

第四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不断把机关各党支部建设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五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把牢机关正确方向。加强机关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员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六条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机关各党支部的选举和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支部。

第七条支持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第八条关心机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做好机关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畅通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按照规定做好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

第十条做好“一先两优”(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

第十一条协助校党委做好干部的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对机关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机关工会、团总支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武夷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