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体现学校人文关怀,合理利用住房资源,解决学生身体伤病康复期间暂时性行动不便带来生活困难的问题,学校提供少量的临时性居住场所—爱心房。为管理好、使用好爱心房,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因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原因,经三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病情证明且行动不便症状明显的学生。
二、申请入住时间
住宿时间为短期居住,原则上不超过1学期。
三、申请审批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学生提交《武夷学院爱心房使用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主要是有关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学鉴定意见等)。
2.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学院党委书记在《武夷学院爱心房使用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
3.后勤处审核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根据学生实际及爱心房使用情况,报请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后,根据先申请先得的原则,按房源情况顺位安排住宿房间。
4.学生办理入住
学生持《武夷学院爱心房使用申请审批表》到所在公寓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并办理入住。
四、收费标准
学生居住爱心房期间,住宿费按照原宿舍标准收取,不重复收费,水电费用自理。
五、住宿期间的注意事项
1.爱心房只提供床铺、空调、热水器等基本生活用具,日常生活用品需自带。房间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出现故障按正常程序报修。
2.学生居住爱心房期间,须服从学校宿舍管理有关规定。房间只供学生本人以及经学校批准的陪护人员居住,不得转借他人或擅自留宿他人。入住期满后必须按时搬离房间,并将房间钥匙归还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检查房间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为损坏情况,须由学生个人支付维修或赔偿费用。
3.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明火和各种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使用炊煮用具做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武夷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