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武夷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武院综〔2022〕7号)文件精神,学校专门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对结余经费进行统筹管理,原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将冻结并统筹用于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原科研项目有关的续研工作或新项目预研工作的直接费用支出。现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武夷学院“科技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暨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工作,现就申报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申报条件
1.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12月30日之间正常结题、项目经费为上级资助且结余经费高于1000元的项目。
2.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申请者需为学校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且当年没有到期未结题项目。
二、项目类别
申报人可以根据承担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原科研项目有关的续研工作”或“新项目预研工作”,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研究年限
科技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其他说明
1.因项目中止、未通过验收、撤销等的项目结余经费,项目下达单位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将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2.科研项目已结题,负责人组织人事关系已调离学校的,未使用完的经费收回学校统筹安排。
3.结余经费2年后仍未用完的经费,原项目下达单位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将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4.结余经费不得用于间接费用支出。
5.研究期满后,将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等组织开展结题审核工作,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研究内容,提出合理的考核指标。
6.项目负责人有多个项目完成结题工作,可以将多个项目的结余经费合并申报新项目。
7.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结题材料要求(附件4)提交验收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申报。
五、提交材料
1.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一份汇总后提交到科研处。
2.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陈淑端,刘瑞军,联系电话:0599-5136098。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