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发布者:旅游学院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65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刚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10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试行)》(教思政厅〔20111)要求等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完善和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引导学生自立自信,构建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和谐校园,根据武夷学院学工函【20232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武夷学院旅游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张达青 

副组长:学工科负责人刘蓉

成  员:林丹丹、朱明、吴冰冰、韦爱玉、李元芳、位亚路、占洁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文7-210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心理谈话室设在同文7-208室,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事务由林丹丹主要负责。

二、工作职责

1从思想上重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2对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统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4掌握我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为学校管理提供我院学生心理、思想动态状况。

5指导学院专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工作。

6对教职工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技能。

7全面规划和指导我院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8负责安排、实施学生个别和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

9及时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按照心理工作的有关程序第一时间完成家校联系,并转介到相关专业医疗机构救治,尽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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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