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泉州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者:旅游学院发布时间:2025-03-27浏览次数:360

报名时间3月29日8:00至4月2日17:30
笔试时间5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泉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包括市直以及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629名(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单位829名),委托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师或技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⑦福建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工作人员;⑧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⑨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最低服务年限是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须约定的条款。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2.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口腔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师或技师岗位的,聘用人员与县总医院(或区卫健局)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在报考单位所属县域医共体或县域内的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规培、外出进修学习的时间)。在此期间,只可在报考单位所属县域医共体或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按需流动,以保证基层医学人才队伍的稳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5年服务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按每人每年1.4万元(含叠加享受本科医学生学费代偿0.5万元/人/年)、大专学历按每人每年0.9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定向培养毕业生不享受该项补助)。项目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因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的补助不予发放。此前已享受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学费代偿制”等福建省面向基层人才招聘项目补助的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不再重复享受上述补助。聘用后5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由毕业生一次性全额退回已享受补助。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含调离县域医共体或报考单位所属县域内乡镇卫生院)致使服务时间不满5年,须一次性全额退回已享受补助,并按协议一次性缴纳违约金。补助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卫健委人事科,咨询电话:0595-22255775。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4.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一”的,是用于专门招聘202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具体招聘对象详见岗位信息表。上述对象生源地认定:2025年3月26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福建省生源,均视为本省报考者。生源地范围限制在“本市”“本县”的,按上述原则类推。生源地为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符合省内生源地认定的省外生源或福建省生源,户籍地可填写为毕业高校所在地或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不属上述对象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二”的,是用于专门招聘从泉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是由泉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具体招聘对象详见岗位信息表。不属上述对象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或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或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而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专门岗位一”、“专门岗位二”。
5.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认证可登陆认证可登陆登陆认证可登陆登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6.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工班、预备技师(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7.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8.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为建设高素质消防救援干部队伍,确保人员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24小时执勤及高强度业务技能训练,报考南安消防救援勤务中心、永春县消防服务中心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前规定时间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延期。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等相关问题请分别咨询南安市消防救援勤务中心(咨询电话):0595-86281882;永春县消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5-68082119。
10.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5年3月29日8:00至4月2日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报名系统将于4月2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25年3月29日8:00至4月3日17:30)。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25年5月7日开始)。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参加统一笔试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商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题型均为客观题;《综合基础知识A》题型为客观题、主观题。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
报考市文旅局、惠安文旅局下属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艺术概论》的岗位,须先进行专业测试再笔试。具体专业测试、笔试时间、地点、成绩计算、合格线划定等事宜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11日(星期天)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上午9:00--11:30考《综合基础知识A》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根据报考岗位分设在泉州市区及有关县(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3)“专门岗位一”“专门岗位二”的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将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与笔试原始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
(二)资格复核
面试或体检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分别在市、县人社部门网站公告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三)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各岗位是否需要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关说明。有关事项如下:
1.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个别招聘岗位对面试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仅采取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人选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该类型岗位考试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书面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核准后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只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其笔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报考笔试与面试(含技能测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人员,按《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其综合成绩。
(五)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参加对象:报考南安消防救援勤务中心岗位的在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相关事项详见《岗位信息表》的特别说明(详见附件1)。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即未加分)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原始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其中,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市直事业单位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事业单位体检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负责,请报考人员及时与所报考的市直单位、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招考岗位信息表)。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程序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人选分别在福建就业网、泉州人社网和各县(市、区)政府人社部门网站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单位的,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单位,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单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应将聘用结果按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无故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或专业测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岗位信息表》。
2.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咨询电话:0595-22112393;报名技术问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左侧的“在线客服”或咨询客服电话:400-0591-960。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8387820。
(六)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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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莆田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莆田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4月7日8:00至4月11日17:00
笔试时间5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莆田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莆田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包括市直及县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聘用人数415名。为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4月8日至2007年4月7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专门岗位
专门岗位的资格条件请查询《莆田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四)时限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服务期等截止时间以组织实施该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等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其他未经公告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点击“地市导航”进入“莆田”(以下简称福建就业网),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岗位信息,并通过《莆田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查看相关政策解释、招考规则、注意事项等。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utian.gov.cn/)和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7日8:00--4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每个考生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申诉审核
4月8日8:00—4月14日17:00,报考者与招考单位沟通后,
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申诉申请。
5.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4月16日8:00至4月17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5月6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详见岗位条件表。
县区级及以下医学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有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即可开考。其他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或等比例缩减招考人数。
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报考岗位。个别岗位招考人数较多,但总报考比例不足1:3的,应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5月1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行政执法类);
5月11日下午2:30-4:30考《临床类》(B类)、《护理类》(C类)、《医学基础知识》(D类)等专业知识。
下午2:30-5:00考《申论》(综合行政执法类)。
2.合格线
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加分前原始分数达合格线)。
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市直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的合格线为60分。县(区、管委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市直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其中:湄洲岛、南日岛岗位的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县(区、管委会)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岗位条件设置其他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3.加分
符合文件规定(附件3)的拟加分考生请于5月6日8:00-5月9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上传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专门岗位及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请仔细查看《莆田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设置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2.成绩计算
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笔试综合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笔试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进行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不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的排序规则具体见《莆田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下同)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考生可通过福建就业网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成绩发布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不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且经资格复审(参照进行面试岗位的资格审核办法进行)无异议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结果公示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考察人选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个岗位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体检、考察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莆田市人社局人力人才开发科(负责政策咨询):0594-2289366
仙游县委组织部:0594-8086882
荔城区委组织部:0594-2296163
涵江区委组织部:0594-3592265
秀屿区委组织部:0594-5851267
北岸工委组织部:0594-6729922
仙游县人社局:0594-6762536
荔城区人社局:0594-6915896
城厢区人社局:0594-2611138
涵江区人社局:0594-3592788
秀屿区人社局:0594-5851617
北岸人社局:0594-5951868
湄洲岛人社局:0594-5094573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023633。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莆田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和岗位招考条件,熟悉报考流程和岗位有关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完成报考手续;
(二)网络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面试前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三)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省里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四)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列入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组织、串通他人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或唆使、协助他人以虚假信息报考等弄虚作假或其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组织者和参与者聘用资格,列入诚信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记录期限2年,记录期内不得报考莆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莆田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七)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来源:泉州市人社局网站、莆田市人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