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朱熹奖”、“杨时奖”、“李侗奖”的意见(修订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3浏览次数:3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4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的意见》(闽政办[2008]206号)的文件精神与要求,为加快学校内涵建设步伐,提升办学质量,进一步浓厚我校的教学科研氛围,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内部分配制度及人才激励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体现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鼓励教师倾心教学科研、管理人员优质服务,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朱熹奖”、“杨时奖”、 “李桐奖”,对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做出突出业绩、突出贡献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一、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

1、我校在岗教职工;

2、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3、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综治、计生、教学事故等“一票否决”记录。

二、奖项分类

1、朱熹奖。体现教师教学、科研综合水平,反映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2、杨时奖。体现教师教学水平,反映教师潜心于人才培养、教书育人工作业绩突出。

3、李侗奖。体现党务、行政、教辅人员管理能力与管理水平,反映管理与教辅人员在党政管理、教学辅助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奖方式

1、朱熹奖以当年(计分年度,下同)教学科研成果累计积分的方式进行评选;当年申报评选奖项时教学科研成果的积分计算期限为当年11日至1231(以文件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杨时奖对2012年教学工作的教学准备工作、课堂教学质量、课程考核工作、教改教研工作、课程建设工作、实践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等九个方面,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分ABCD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3、李侗奖采取学校制定基本条件,根据参评人数比例分配下达相关部门及不同层次评选群体名额,由不同的责任部门按规定程序评选。

四、评选具体条件

1、朱熹奖

当年(计分年度,下同)教学科研积分达120分(其中教学积分不少于10分)或140分(对教学积分不做具体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报参评。计分方法详见附件一《朱熹奖教学科研成果积分计算方法》。

1)当年主持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2)当年在一级刊物发表或被四大检索收录的论文至少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3)当年主持横向科研经费至少到账10万元人民币;

4)当年主持厅级以上至少1项教学科研项目,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5)当年获得地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政府奖)(第一完成人)至少1项;

6)当年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至少1项(第一完成人)。

2、杨时奖

杨时奖在教学工作八个观测点综合评价中,必须获得6A(其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必须为A),且不能有D。评价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二《杨时奖教学业绩积分计算方法》。

3、李侗奖

考评测评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考评测评内容与方法见附件三《李侗奖推荐评选和测评积分计算方法》。

1)“三看”表现突出:一看履职情况,二看业绩贡献,三看工作作风和效率;

2)服务优质:无工作不到位、工作失误等反映、投诉、效能问责;

3)在某一方面工作有突破、有特色、有贡献,近三年(本次为20101120121231)本人或分管工作有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学年考核优秀;

五、名额控制与奖励额度

1、朱熹奖每人奖励25000元,奖励20人以内;

2、杨时奖每人奖励12000元,奖励40人左右;

3、李侗奖每人奖励8000元,奖励35人左右。

六、申报评选方法

1、今年56月间进行申报评奖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朱熹奖个人填写申报表格,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经院(部、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牵头组织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评审。

3、杨时奖个人填写申报表格,经院(部)审核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评审。按A的多少排序,在A相同的情况下,根据B的多少排序,依次类推。在ABC都相同的情况下,由学校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排序。

4、李侗奖根据学校确定的名额,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并公布评选细则,依据评选细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规定时间报人事处。其中:教辅人员分别由图书馆和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评选;学工系统由学生处牵头、团委等配合评选;各院(部)管理人员中的教学科研办人员,由教务处牵头、科研处等配合评选;院(部)除学工系统、教科办之外的其它行政人员由校人事处负责评选;院(部)党政正副职由组织部负责评选;机关正处领导(含主持工作的非正处领导)由学校组织考评组评选,其他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根据下达的名额根据本方案制定并公布评选细则进行评选。已获李侗奖者不连续参评,原则上隔一届参评。

5、人事处联合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监察室、工会等相关部门初审评议,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朱熹奖人选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杨时奖人选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李侗奖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以上经公示无异后,报学校批准进行表彰奖励。

七、几点说明

1、上列三个奖项只能选择一个申报,不得兼报;“双肩挑”人员中属教师职称系列者鼓励申报朱熹奖或杨时奖,在评选杨时奖时行政工作按规定比例计算工作量。

2、《朱熹奖教学科研成果积分计算方法》和《杨时奖教学业绩积分计算方法》为本次评选活动专用,与其它方案、规定无关。

3、坚持标准,上述奖励名额仅为控制数,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进行评选,宁缺勿滥。

4、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评选并停止次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