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院综(2015)72 号
关于组织实施我校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我校将组织进行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地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明确第三轮岗位聘任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
1、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教学单位也相应成立本学院(部)岗位聘任领导机构,于2015年7月8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2、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挂靠人事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处等负责人组成,负责聘任的具体工作。
3、成立第三轮岗位聘任资格审核专家组,负责对本轮聘任中晋升和低聘人员的资格与条件进行审核。专家成员由聘任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分工协作、分类推荐
本轮聘任的评议、审核、推荐工作作如下分工:
1、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教师和实验系列的初级、中级、副高级岗位在核定额度内聘任的评议、审核、推荐工作;
2、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除教师、实验系列外其它系列以及教师系列教授岗位的聘任的评议、审核、推荐工作;
3、岗位聘任资格审核专家组负责对所有岗位聘任的人员(重点是晋升和低聘人员)对照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4、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根据岗位聘任资格审核专家组的意见审批本轮岗位聘任的名单,报市有关部门审批后聘任。
三、时间安排
1、岗位条件公布。2015年7月8日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公布本轮聘任岗位相应的任职条件。
2、组织申报。2015年7月8日―7月13日,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学习本次岗位设置方案、任职条件和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等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
3、评议推荐。2015年9月1日―10日完成评议推荐工作。
(1)各教学单位(部)根据核定的岗位数对照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对本单位教师和实验系列的初级、中级、副高级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情况等进行评议、审核、推荐,并于2015年9月11日将聘任推荐结果报送人事处。
(2)全校除教师、实验系列外其它系列以及教师系列教授岗位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9月2日前将申报表送人事处,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2015年9月10日前对照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完成聘任的评议、审核、推荐工作。
4、资格审核。2015年9月14日---9月23日,学校岗位聘任工作资格审核专家组对各学院、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5、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根据岗位聘任资格审核专家组的意见审批本轮岗位聘任的名单。
6、拟聘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30日。公示期内受理群众投诉和个人申诉,必要时应进行复议。公示或复议审核后,由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聘用名单,报市有关部门审批后聘任。
7、签约上岗。公布聘用决定,学校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四、注意事项
1、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相关的要求通知到所有教职员工,切实做好相关的工作。
2、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在各个规定的时间要求内完成相关工作,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3、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特别要认真学习各岗位要求任职条件,并严格按规定的条件申报相应的岗位,避免无用功。
4、本轮岗位聘用推荐过程中要注重向在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和转型发展做出贡献的同志倾斜,发挥岗位聘任的导向作用。
5、教师和实验系列的初级、中级、副高级岗位应聘本轮实行指标管理,各教学单位(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查,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各级别指标进行聘任推荐,未达到任职基本条件和各职级具体任职条件的,不得申报相应岗位。经学校岗位聘任资格审核专家组审核条件不符合者,给予降级聘任,不予替补。
6、第三轮岗位聘任所涉及的任职条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任职起始时间从现职务任免或受聘的当月起算。
7、第三轮岗位聘任未尽事宜按法律规定和上级文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下载:2015082671322233.rar
1、武夷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
2、武夷学院管理(职员)岗位聘任条件
3、武夷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条件
4、武夷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教学、教研、教改和科研工作量化与互通换算办法
5、武夷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表
6、武夷学院管理(职员)岗位聘任申报表
7、武夷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申报表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