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者:人事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15浏览次数:4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 ,为进一步强化班主任岗位职责,规范班主任工作,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校全员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重点围绕学生学业指导、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科研素养提升、职业生涯规划等开展工作,协助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帮扶等工作

 

  第二章  职责与要求

  班主任主要工作职责:

(一)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理想信念等主题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塑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指导优良班风学风建设。及时掌握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规划、指导和组织所带班级开展学习、科技学术活动,积极组织创建“优良学风班级”;与辅导员密切合作,有针对性做好学业预警学生的跟踪帮扶工作;对有考研意愿的学生,早介入、早指导,全程跟踪、悉心服务,助力学生学历层次提升

三)提升大学生专业认知水平。充分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专业教育,帮助学生认识和了解专业培养计划、课程体系、教学大纲、专业方向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确立专业志向。

)培育大学生科创素养。向学生介绍专业研究方法,开拓学生专业视野,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创新能力,帮助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参与课题研究、考研、发表论文、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立项课题、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活动。

)助力学生就业创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指导学生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掌握就业信息,宣传就业典型,做好就业、创业参谋,帮助学生提升就业创业竞争力。

 班主任的基本工作要求:

(一)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学生宿舍。积极融入学生“一站式”社区指导服务工作,定期走访班级宿舍,每学期对所带班级学生宿舍走访实现全覆盖确保及时了解并关心关注学生生活、心理及文明宿舍创建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每月至少深入一次班级课堂。主动到所带班级听课,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收集学生对于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学业上的困惑和难题。

(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工作交流。及时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任课老师交流班级情况,聚焦问题开展工作研讨协同做好入学教育、专业教育、毕业教育和日常思想教育管理等工作,对班风学风建设和文明班级创建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围绕学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安全教育等方面内容策划主题班会,以贴近实际而富有创新的形式,实现主题班会对学生的教育影响。

(五)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班集体活动。通过定期参加班级党团日及文体活动等形式,加强与学生沟通交流,增进师生感情,增强班级凝聚力。

(六)每学期联系一名贫困生,至少为贫困生做一件实事、好事,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七)每学年至少形成一本工作记录。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开展班主任工作计划、实施过程和工作总结等,便于总结和提高,并作为工作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每个班级原则上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任期原则上与所带班级学制年限一致。

第六条 班主任原则上由学校专任教师担任,鼓励教学名师、思政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等担任班主任。

 班主任选聘坚持“以德为先、择优聘用”的原则,选聘条件如下: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具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书育人岗位,热心从事班主任工作。

()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及道德修养,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具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了解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教学实践经验。

)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关系。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用单位工作安排。

 学院负责班主任的选拔、聘用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布班主任选聘计划,组织开展选聘工作。选聘结果及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四章 培养与管理

 班主任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为主”的管理模式。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班主任的选聘、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负责班主任工作业务指导,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班主任待遇落实。

第十条  校院两级要加强班主任培养培训,开展分层次、按类别、多形式和重实效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班主任的育人意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十一条 校院两级要积极为班主任开展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做好服务、提供保障,着力健全完善班主任、辅导员及专业教师协同育人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二条 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通报本学院学生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组织班主任分享交流工作经验。

 第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班主任人选发生调整变动的,学院应在调整后一内报校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

第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师德师风首位评价,突出育人实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第十五条学院按年度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学生测评和学院考评两个环节学院考评依据班主任岗位职责要求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综合个人述职、现实表现师生反映及学生测评结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经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考核基数的15%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十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予以解聘,2年内不再聘用,在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班主任工作经历不予认可。

第十 对于考核优秀的班主任,职务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奖项申报方面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第十 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作为班主任补贴、评优晋升等重要依据之一。

十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调离班主任岗位且考核视为不合格: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声誉和学生合法权益的;

(二)工作长期懈怠,不主动改进,学生评价较差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

(四)有其他师德失范行为的。

二十 学校设立班主任工作补贴,按3600/年/人的标准预算、划拨给各学院,由学院负责统筹发放。

第二十  将班主任表彰纳入学校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和宣传先进典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班主任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级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