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12浏览次数:18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设备购置工作的管理,规范设备购置工作相关程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所购设备质量,更好的促进我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后勤保障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武夷学院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办法》

一、学院设备购置审核小组职责
1、负责审核各院系、部门使用设备购置专项经费(含教学、行政设备费等)进行专项建设立项的申报材料;
2、负责审核各院系、部门使用设备购置专项经费(含教学、行政设备费等)购置设备的申报材料;
3、负责审核各院系、部门使用预算内经费购置办公设备的申报材料;
4、设备购置审核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院系、部门设备购置申请计划以及各经费主管部门对设备购置申请计划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审核小组研究讨论;设备购置审核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设备购置原则
设备购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添置符合固定资产要求的仪器设备(包括配套设施),以确保我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后勤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别是保证我校本科实验(实践)教学的基本条件达标。因而应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分轻重缓急,按照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分期分批有序投入,以确保本科专业实验教学条件的基本满足。设备费的使用应避免零敲碎打,以确保整体投入效益最大化。设备购置应集中研究,统一采购。
1、设备购置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跟踪管理、一年一结算。各单位经批准所获得的设备费只能用于所批准的项目的建设、仪器设备的购置(含配套设施)和安装,不得挪作它用。若项目停建或变更,或因院系工作不力等原因超过执行期6个月项目仍未结束者,该项目原则上不再执行,所剩经费收回。若需续建须重新申报;
2、为保证经费的使用效益,需对经费投入的效益进行跟踪。若所购置的仪器设备一年后尚未投入使用或利用率不高,校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管理中心有权将其调回或另行安排使用;
3、为确保有限的经费使用在最需用钱的地方,凡重复建设或低水平低层次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列入设备费开支范围;
4、各院系、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两用设备的管理,严禁挪作私用,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因科研课题研究需要,学校设备使用的特殊需求,可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待设备购置审核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研究通过后,进入采购程序。
三、设备购置工作流程
1、项目审查流程
(1)各院系、部门根据需要编制专项经费使用项目申报材料,并于每年四月底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交设备购置审核小组办公室;
(2)设备购置审核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报设备购置审核小组领导;
(3)设备购置审核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听取项目介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4)设备购置审核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复评;
(5)各经费主管部门组织经费审查小组对复评通过的项目进行经费审查;
(6)复评及经费审查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学校发文予以公布(该项工作于每年5月底完成);
2、设备购置审查
(1)院(系)、部门按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交设备购置审核小组办公室;
各院系、部门使用部门预算内经费购置办公设备的购置申请表交设备购置审核小组办公室(该项经费由各部门审批,设备购置审核小组审核是否必须添置设备);
(2)设备购置审核小组办公室将设备购置申请表整理汇总后交设备购置审核小组,设备购置审核小组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审议设备购置申请;
3、设备购置经费审批
设备购置审核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的设备购置申请表由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4、项目管理及效益评价
(1)经费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院(系)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经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3)经费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效益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