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晏杰发布时间:2020-04-08浏览次数:171


 

为充分发挥分工会组织在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推进学院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确保学院工作科学高效运作,根据《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二级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工在联席会议中的责任

1.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负有对分工会的领导责任,党委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院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充分发挥分工会组织的组织、教育、引导、维护合法权益职能作用,促进学院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凝心聚力推进学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和校园和谐稳定。支持分工会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2.院长和院行政要支持和保证全院教职工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全院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全院教职工大会意见和建议;落实全院教职工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决议,培养干部的民主作风、自觉接受全院教职工大会的监督;责成有关科室认真处理好全院教职工大会提案。

3.分工会要认真承担起全院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教育教职工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学院的改革,为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做好全院教职工大会的筹备及分工会的日常工作,认真组织教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全院教职工大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全院教职工大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督促全院教职工大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反馈提案落实情况。

二、参会人员:学院党政工领导组成,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议事内容

1.确定院长向全院教职工大会提交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2.确定需要向全院教职工大会提交讨论的有关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

3.确定需要向全院教职工大会提交审议的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4.确定全院教职工大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5.研究解决分工会自身建设和分工会工作中需要院行政支持帮助的有关问题。

6.通报上一次党政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做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7.研究解决院党政和分工会共同关注的其他问题。

四、议事方法

1.党政工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会议由院党委书记主持。

2.由行政提出需要在全院教职工大会年度会议上讨论审议的内容及本年度内由全院教职工大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

3.由分工会提出以全院教职工大会为主要载体、对重大问题实行院务公开。

4.会议商议的内容和研究的有关事项,会后要形成纪要,并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落实情况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