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光明奖教奖学助困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者:武夷学院工会发布时间:2017-05-24浏览次数:22

为了支持武夷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发挥校董事会在奖教奖学助困中的作用,奖励在教学、科研、产业化和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工;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帮助特困师生渡过难关,福建省圣农集团董事长、武夷学院董事会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在我校设立“光明奖教奖学助困基金”。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的管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南平慈善总会章程》及《武夷学院董事会章程》等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长:傅光明

副组长:陈金瑞、郭翠莲

员:张大烛、何长辉、龚文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挂靠董事会办公室。

二、基金监事领导小组

长:姚进生

员:庄敏、杨文

三、基金奖励、资助对象

    武夷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

四、基金使用范围和比例

本基金的资本金为傅光明董事长捐资总额2.0亿元中的10%2000万元,从设立本基金起,每年从总基金资本金的利息及已到账捐赠资金的利息中提取100万元(不足部分从本金提取;当年如有结余,则充入资本金中),用于武夷学院奖教、奖学、助困。奖教、奖学、助困的比例分别为60%20%20%,学校视实际情况可适当进行调整比例。

五、基金的分项

(一)名称:光明奖教金

金额:60万元

用途:1.教师国(境)外研修培训奖励金

2.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励金

3.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奖励金

4.“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挑战杯”大赛指导教师奖励金

(二)名称:光明奖学金

金额:20万元

用途:1.学生成才励志奖学金

2.学生创新创业奖励金

(三)名称:光明关爱生命基金

金额:20万元

用途:教职员工及全日制在校生重大疾病救助

六、基金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动用基金,由使用人或使用单位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基金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由组长审批(或根据傅光明董事长委托书执行)。

2.本基金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资金款使用情况,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并随时接受监事领导小组的监督,材料交基金监事领导小组备案。

七、附则

  1.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武夷学院董事会所有;

  2.本管理办法自本基金正式成立起生效。

  

  附件1:武夷学院“光明奖教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2:武夷学院“光明成才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3:武夷学院“光明创新创业示范项目奖励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4:武夷学院光明关爱生命基金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实施细则.doc

  附件5:武夷学院光明关爱生命基金教职工重大疾病补助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