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教工活动中心使用管理规定(讨论稿)

发布者:武夷学院工会发布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47

教工之家是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娱乐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校工会精神文明的主要建设阵地。为确保我校教工活动中心更好的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使我校教职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日常科研教学工作中,特制定教工活动中心使用管理规定:

    一、使用原则

教工活动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坚持安全、健康、有益的原则,积极支持各分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满足我院校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二、使用功能

学校教工活动中心是全校教职工课余时间开展文娱活动、休闲、健身的场所是教职工放松精神压力、交流情感的好去处,南苑教工活动中心下设乒乓球室、歌唱室、瑜伽舞蹈室、书法室、棋牌室、阅览室等六间功能室。

三、使用办法

1.教工活动中心是我校工会会员共同的活动场所,使用对象只限于本院在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校聘人员、临时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其他人员谢绝入内

2.教工活动中心使用安排上,遵循校级工会活动优先,兼顾院系分工会活动的原则。

    3.加强教工活动中心的财产管理。教工活动中心设管理人员一名,集中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负责各种器材、设备的保管,做好使用场所的台账记录。教工活动中心活动器具的维修需要后勤部门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保证教工活动中心的音响、灯光等设施完好。管理人员每年对教工活动中心的财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教工活动中心的活动内容。

4.教工活动中心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或个人一般应提前办理使用申请手续并填写教工之家使用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室内所有设施的使用由使用签名者负责,如遇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桌椅等财产损坏,活动组织单位应按原价予以赔偿。

5.所有活动组织单位或个人都应爱护教工之家设施,自觉遵守教工活动中心管理规定,尊重教工活动中心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严禁进入机房重地,严禁操作电气、灯光、音响设备,活动结束后,应将所使用的物品归放原位,并自觉清理活动所致的垃圾杂物,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6.活动人员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喧哗,不得随地吐痰、抛果皮、扔纸屑等杂物。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及一些低级趣味活动。

    7.教工活动中心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保卫、安全防火工作,教工活动中心所有通道在活动时须同时开放,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做好安全预案及应急疏散工作,并事先向场内人员通报,如遇意外情况,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报告。

    8.教工活动中心活动场地出现纠纷或骚乱,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对寻衅滋事无理取闹者第一时间进行制止,不听劝告者学院保卫处将按违反社会治安有关条款处罚。  

   9.使用时间:

乒乓球室、书法、阅览、棋牌室--晚上6:009:45

合唱室--每周固定开放一次,作为武夷之声合唱团排练所用;如果有其他特殊需要经过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使用时注意尽可能不影响周边的生活环境;

瑜伽舞蹈室--每周固定开放两次,如果有其他特殊需要经过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10.管理规定适用南苑和知行学村两个活动场所。

  

      附件1:武夷学院工会活动场所使用登记表.doc

      附件2:武夷学院工会活动场所使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