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8浏览次数:62

各党委,各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深入开展教工之家创建活动,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科学发展、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经研究,我校将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

组  长:肖  铮

副组长:吴承祯

成  员:姚进生 陈金瑞 叶礼熙 赵健全 张志雄 袁  宇

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校工会。

二、指导思想

共建“教工之家”活动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依法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工会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三、创建原则

共建“教工之家”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中心,促进发展,正确把握建家活动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教育发展做贡献上来。

——突出维护的原则。围绕工会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作为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依靠群众的原则。突出教职工群众在建家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依靠教职工群众开展建家活动,把教职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成效的主要标准。

——创新发展的原则。建家活动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尊重基层的实践,不断赋予建家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齐抓共建的原则。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合力建家工作格局。

四、创建标准

(一)组织建设方面

各党委应成立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加强对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格局。

工会领导班子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创新,并取得实效,具体做到“六有”即:有二级工会牌子、有教工之家的场所和宣传阵地、有工会印章、有上墙制度、有账务记录、有工作计划、布置、总结等资料。

(二)制度建设方面

工会建立各项规范化的民主制度,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共建工作纳入计划,摆上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共建专题协调会议;同级党组织每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每年开展建家情况自查,年终有建家总结,并作为向二级教代会报告的一项内容。

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审议建议、通过、决定和评议监督四项职权得到落实;建立公开制度,公开工作情况接受教代会审议。

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教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按时完成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

(三)权益维护方面

宣传、贯彻《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教职工的信访工作,热情接待,及时反馈。配合校医务室,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落实女教职工的“五期”保健工作。

(四)帮扶助困方面

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做好特困教职工建档立卡和“五必访”工作;逐年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建立和实施“五必报”制度;努力筹措资金,认真做好扶贫解困、互助互济、医疗互助等各项工作。

(五)教工素质方面

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活动,做到有领导、有目标、有检查、有评比、有奖励;支持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教学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会要因地制宜建立教工之家活动场所,并经常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六)经费保障方面

校、院两级给予建家经费支持,建立工会账务,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五、注意事项

1.具体要求

各二级工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相应的计划和措施;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发动,可根据模范职工小家建设标准组织部署创建活动,在开展自查自检的同时,经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意和教职工认可,同级党组织审定,条件成熟申报校级模范职工小家,评选出的若干校模范教工之家(小家),凡经过验收达到模范教工之家标准的,由校工会命名表彰。同时校工会将获得校级模范教工之家(小家)的单位作为市级模范教工之家的候选单位向上级工会进行推荐。

  2.报送材料

1)《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核验收评分表、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会员评家、会员评议二级工会主席汇总表各一份。

3)评选、考核、推荐工作简要总结一份(包括公示结果等内容),以正式文件、加盖二级工会公章后上报。

武夷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1230

  

附件1:武夷学院模范工之家(小家)申报登记表.doc

附件2:武夷学院模范职工之家(小家)验收评分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