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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 2023-04-14   信息员: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10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要求,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水平,筑牢安全底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我校二级辅导站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及意义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加有效地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是由各学院自行设置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机构。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建立可以使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更加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调动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二级心理辅导站将日常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密切结合,可以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和及时解决学生所遇到的心理危机;通过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工作,可以进一步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心由面向少数学生的障碍性咨询和危机干预转向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性辅导和健康教育,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

二、人员组成

我校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应在本学院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心理辅导站成员可由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组成。心理辅导站站长一般由心理辅导员担任,负责对接校心理咨询中心、协调与安排辅导站日常工作。

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院心理工作学生联盟,培养和造就一支积极活跃的学生朋辈辅导员队伍,志愿为同学开展朋辈辅导(附件1 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名单)。

三、建设标准

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为学院心理辅导站提供场地和部分经费支持。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始终为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提供活动指导和政策支持,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可参考以下建议进行建设:

1、基础设施:谈心谈话室(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咨询沙发、装饰画、文件柜、盆栽、墙体粉刷和窗帘(建议以浅色调为主)、空调、电脑、电话等。

2、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档案及记录:如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安排表、武夷学院学生心理成长档案、预约流程、咨询记录表等。

四、工作职责

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中的重要枢纽,其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本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建立和完善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本学院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并及时做好咨询记录和保密工作,及时转介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学生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附件3 学生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学生心理咨询记录表);

4、建立重点关注人群动态心理档案,进行心理危机情况的排查、预警以及实时监控,在学校的指导下实施有效干预和跟踪服务(附件3 武夷学院学院学生心理成长档案);

5、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协助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健康月报工作,对于校心理咨询中心反馈的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进一步观察和追踪访谈,做好访谈记录;

6、加强对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7、组织本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包括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的培训,积极参加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8、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应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并及时反馈学生工作部更新和报备。

 

附件:1.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名单

      2.武夷学院学生心理成长档案

      3.学生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学生心理咨询记录表

 

  武夷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名单.docx

附件2武夷学院学生心理成长档案.docx

附件3武夷学院学生心理咨询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