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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出台14条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07    浏览次数:114


一、工业纾困扶持措施——

1. 实行贷款贴息补助。2022年当年新增贷款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当年产生贷款利息的2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 减免转贷费用。市城投公司对纳入华兴小额公司办理转贷的规上工业企业,减半收取2022年度转贷业务费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 实行增产增效奖励。2022年应税销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3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工业企业“小升规”,由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4. 帮助解决茶企用工难题。省外采茶人员来武,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安排专车点对点接送。指导帮助全程闭环做好外来采茶人员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行三天两检的,检测费用由市财政局补贴,落地后免费进行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市茶产业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

5. 加大规上旅游企业金融支持。A级旅游景区、限上酒店、规上旅行社、演艺公司新增20万及以上银行企业贷款,按年贷款利息3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专项用于企业渡过难关或扩大再生产,补助时限为20224月至202212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体旅局、市税务局)

6. 扶持酒店(民宿)改造提升。对按照市文体旅等相关部门的标准及要求进行装修改造、提档升级的酒店民宿,按每间客房5000元补助;对新建或改造增设地暖设施的,按核定地暖铺设面积再额外增加50/㎡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时限为20224月至202212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文体旅局)

7. 实行招引会议奖励。对旅行社、旅游饭店等各旅游企业组织引进的会议(住宿不少于一晚)给予奖励。参加会议人数达到60人以上的,给予60/人奖励。会议人员购全价门票进入主景区的按100/人给予奖励。参会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进行一事一议,补助时限为20224月至202212月。(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市财政局、旅游股份公司)

8. 鼓励发展研学旅游。旅行社对接研学机构、教育部门等单位,组织大中小学生到武夷山举办研学旅游活动,活动3天以上(住宿不少于两晚),在原有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根据进主景区人数,分档次、分段给予奖励。人数累计达1000-5000人,按50/人给予奖励;累计达5001人及以上,按100/人给予奖励;累计达1万人以上的进行一事一议,补助时限为20224月至202212月。(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市财政局、旅游股份公司)

9.鼓励发展疗休养旅游。对旅行社、旅游饭店对接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在武夷山住两晚及以上的疗休养团队,根据购买门票进入主景区人数,分档次、分段给予奖励。人数累计达1000-3000人,按50/人给予奖励;累计达3001人及以上,按100/人给予奖励,补助时限为20224月至202212月。(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市财政局、旅游股份公司)

10. 实施规模酒店电费补助。由市财政对全市在公安注册登记旅店房间数在50间(含)以上的规模酒店实施电费补助,每度电补贴0.1元,补助时限为20224月至20226月。(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市商务局)

11. 减轻旅游企业租金负担。对旅行社、酒店(民宿)、餐饮、A级景区承租市本级政府及下属国有企业权属物业的,按照“3个月免租金并免费延期3个月”的方式,减轻旅游企业租金负担。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市财政局、非经中心)

12. 支持茶旅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开展茶旅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班,针对导游员、茶艺师等从业群体开展综合性培训,为茶旅产业融合发展培养技能人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培训专班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经考核合格的,按南平市七大绿色(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标准650/人给予培训补贴。对我市茶、旅企业自行组织员工进行相应培训的,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学时,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500/人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体旅局、市财政局、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13. 实行引进外资正向奖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外资达到2022年省级财政奖励标准的,按省级财政标准予以奖励。对未达到省级财政奖励标准的,县级财政按实际到资额给予0.5%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4. 扶持电商企业发展。鼓励限上零售企业自营网站或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交易,对2022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最高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来源/武夷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