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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学院校内公共场所宣传品审批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4-24    浏览次数:366

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校内公共场所宣传品管理,严格落实宣传阵地“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在校内公共场所张挂摆放宣传品,须由申请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提前2个工作日至校党委宣传部(瑞1-403室)办理审批手续。

校内商家确需张挂摆放宣传品的,须先经归口单位审批后,提交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其中印刷厂、文印室由校党政办审批,其他商业经营类主体由校后勤管理处审批)。

广告性质宣传品严禁在办公区、教学区张挂摆放。所有宣传品到期后,由申请单位自行及时拆除清理。

 附件:武夷学院校内公共场所宣传品审批单.doc

 

武夷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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