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学院逸夫讲坛”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夷学院逸夫讲坛”(含朱子讲坛),以下简称“逸夫讲坛”。“逸夫讲坛”由图书馆负责组织,是学校为了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推进校园精品文化建设,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政界及企业精英、文化名人、知名校友等到校讲座,搭建集人文、学术、科技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流平台,属学校层面的精品讲坛。为扩大其影响面,吸引更多本科学生听取“逸夫讲坛”系列讲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讲座学分认定方式
第二条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武院学〔2022〕236号)以及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置相关课程。
第三条 图书馆将学生平时听取“逸夫讲坛”讲座的次数予以记录,将记录学分,一学年结束时,将按每次课3学时,听取4次1个学分、6次1.5个学分的方式具体认定学分。
第三章 讲座学分认定程序
第四条 图书馆通过海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在每一期讲座开讲前在全校范围内对讲座人和讲座信息进行宣传介绍。
第五条 学生在每场讲座开讲前,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学习通APP进行网上报名。未报名的学生自行听取讲座的,现场签到给予记录有效次数。1学期内累计2次报名而不听取讲座的学生将暂停本学期听取“逸夫讲坛”的资格。
第六条 学生到指定地点听取讲座,打开学习通APP扫“签到码”签到,讲座结束时扫“签退码”签退,同时还须在纸质签到单上签到,否则不予记录讲座有效次数。
第七条 图书馆每学年统计一次学生讲座总次数,并报教务处予以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
第八条 学生在本科期间听取讲座的次数,最多可认定为两个类别的通识选修课学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6年10月8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和图书馆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