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与资源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制度及实施细则
发布人:生态与资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次数:334

生态与资源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作用,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建立有利于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作用和原则

    1、实验室的开放制度的建立推动我院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教学实验、创新研究和科研活动

    2、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要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原则。同时加强对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进入实验室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环保意识,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验室的开放形式

    生态与资源工程学院实验室对学生的开放根据实验室性质的不同,实行全天开放、阶段开放和定期开放。实验的类型可以是:

   1)学生选做实验型; 

   2)学生兴趣小组自拟课题型;

   3)学生创新项目型;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型;

   5)参与科研项目型;

   6)举办各种化工实验技能大赛(开赛前开放);    

三、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1、开放实验室承担教学开放实验任务和科研开放实验任务,由实验室负责

日常管理,开放实验项目具体的实施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2、由学生或学生组成团队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学生提

出具体的书面实验方案,指导教师在对实验方案审议后,与学生展开讨论,最终

确定实验方案和计划进度,并由指导教师确定最终实验方案。

    3、实验室实行登记制度,学生进入实验室应提前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生态与资源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如有调换或退出应在征得相关指导教师的同意后,写出书面报告,到实验室登记变动手续。。

    4进入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学生应服从实验室负责教师的安排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要认真阅读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和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带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5、教学开放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向专业实验指导教师提交实验研究报告或论文,由实验室存档备案。

四、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 

    1、开放时间:

    教学开放实验,从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正常工作时间(8301700)。特

殊情况下,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具体的实验时间。

    2、面向对象:

    1)对本学院学生开放;

    2)对本校其他学院的学生开放(其他学院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本科生);

    3)对外校开放(对外单位前来学习、参观的学生、教师等开放);

    3、开放实验室:

    (1)基础化学实验室

    (2)仿真实验室

    (3)化工原理实验室

    (4)环境工程专业实验室

    (5)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实验室

    (6)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室

    (7)生物工程专业实验室

    (8)生态学专业实验室

4、实验经费

    本院学生利用开放时间开展实验,在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指导教师审核、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后,原则上不收费用。耗材费用由指导教师负责,自由选题的项目可由学生根据项目内容向学院提出申请,有院长审批后决定是否资助。非本学院学生,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可进入开放实验室开展实验,但必须自行承担实验费用。

5、学生开放实验申请以学院实验室管理系统登记为准。